78纽约
作品:《她的腰(死对头高h)》 傍晚之时,
常慕来医院看望常妤,临走时,他站在病房门口沉默了许久。
“姐……你想好了?”
常妤微微勾唇:“在你回国之前,我就在想这件事了。”
她眸色暗了暗:“常慕,帮我照顾好那个孩子。”
常妤可以冷血到什么程度呢。
隔着保温箱,目光淡然的看着安静躺在里面的男孩儿。
这是她和费锦的孩子。
皱巴巴的,一点也不好看。
或许,她做不好一个妈妈。
母爱于她而言,是假是陌生,是从未见过的亲生母亲,是要让她死的养母。
什么是爱。
爱一个人又是什么样的。
她注定无法将那份爱带给这个孩子。
所以,再见了小家伙,祝你健康快乐长大。
……
常妤的身体素质比较好,与她同一天生产的孕妇,依然在病床上躺着的时候,她已经可以随意下床走动。
那天傍晚,她鲜少的对费锦露出些好脸色,她说想吃黎城第一中学旁边街上的烧麦。
玉米馅儿的,她也曾带他吃过,不过那时候他十分嫌弃那些路边小店,也吃不惯烧麦的味道。
而那段时间,她吃多了山珍海味,就喜欢那些普普通通的食物。
为了节约时间能让常妤更快的吃到想吃的东西,费锦亲自驱车去给她买。
他不在的间隙,常妤和林尔幼通了一道电话。
约十分钟后,那边的人哭哭啼啼的放下违心狠话:“常妤,我们绝交!”
说完,林尔幼挂断电话,把头埋进被子里哭。
沉厉听到声音赶来,问不出个所以然,怎么哄都哄不好。
医院这边,
常妤看着被挂断的电话愣了一下,在听到“绝交”这两个字眼的同时,她的心似乎抽痛。
这种感觉……
好陌生。
原来,是心痛的感觉。
费锦将烧麦买来的时候它已经变凉。
常妤拿起其中一个,浅浅的咬了一口。
与当年的味道一摸一样的,没有变过。
有关高中时期的记忆好像越来越远,努力的去想,她发现了一件很不正常的事情。
她如今能回忆起所有关校园时期的记忆,全都与费锦有关。
其他的,只有模糊影子。
在咬第二口烧麦的时候,常妤的眼泪不知觉的流了下来。
为什么会这样……
她好像错过了很多很多需认真对待的事情。
无论是对待旁人、自己、还是费锦。
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呢。
烦躁、郁闷。
她现在急需几颗安眠药让自己沉睡下去,什么都不要想。
费锦唤了常妤几声,她失神流泪的样子吓到了他。
他生怕她会产后抑郁。
常妤缓缓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把手里的烧麦递给费锦:“你尝尝,和当年的味道一样么。”
费锦只记得,当年他吃了一口就吐,记不起来什么味道,总归是难吃的。
可她却记了那么久。
他将吃了口,眉目不可察觉的蹙起,因为她喜欢,所以难吃也变成了好吃。
“一样。”
常妤摇了摇头:“不一样了。”
感觉不一样了。
……
常妤消失的很突然,她告诉所有人不用担心,她只是去体验一下新的生活,或许我们还会见面,或许永远不见。
费锦呢,在看完她留给他的信件之后,那些疯狂的想法渐渐随之而去,剩下的是他麻木的看淡一切。
折腾这么久。
算了。
随她去吧。
……
我连孩子都不要了,
费锦,
放过我吧。
——
常妤走后,费锦颓废了两个多个月。
是裴矜将他骂醒,让他去看看那个一出生就被母亲抛弃,被父亲遗忘,还未拥有名字的孩子。
小家伙在凯丽娜的怀里哭闹个不停,直到费锦把手指放在他小小的手心。
他圆溜溜的琥珀色瞳孔盯着爸爸,眼泪汪汪的笑的可爱。
——
常妤站在伦敦的街头等人,冬日的冷风轻轻拂过她的脸颊,带来了一丝丝凉意。
她穿着一件简约而优雅的棕色连衣裙,裙摆随风轻轻摆动,露出纤细的双腿。她脚踩一双黑色高跟鞋,优雅而自信。
长发随风飘动,为她增添了几分柔美。
周围的街道上车水马龙,高楼大厦林立,霓虹灯闪烁,映衬着伦敦繁华的生活。
街头巷尾弥漫着各种异国风味的小吃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就在这时,一个长相还算可以的洋人走了过来,微笑着向常妤打招呼:“Hi, beautiful girl. Can I have a chat with you?”
常妤微微一愣,礼貌地摇了摇头:“No, thank you. I'm not interested.”
洋人似乎有些意外,但很快恢复了笑容:“Oh, I see. Maybe another time then. Have a nice day!”
常妤点了点头,没有再理会他。
瑞斯来时给常妤带了件毛呢大衣,看到她穿的如此单薄,碧绿瞳孔一缩,将大衣披在她的肩上。
“不好意思,久等了。”
说完,绅士的为常妤打开车门,邀请她坐入。
常妤微微勾唇,将大衣脱掉归还于他,而后坐入车内。
“瑞斯医生,我的时间很宝贵,能不要再废话了么。”
瑞斯笑着,轻轻一推关掉车门,然后来到驾驶位置。
车辆启动,他通过后视镜看了常妤一眼。
那次哮喘发作,若不是被这个东方面孔的漂亮女人及时送入医院,恐怕他早已见到上帝。
那时候,他没想过会与她多次在商业场所遇见。
他对她超强的商业能力深感折服。
被她的美貌与智慧吸引。
可惜,她若是个男人就好了。
他爱男不爱女。
常妤:“我知道我很好看,但请你认真开车。”
被捕捉到偷窥瑞斯也不尴尬:“看来你的状态好了许多。”
“嗯哼。”
瑞斯如今是常妤的朋友,也合作伙伴,亦是她的心理医生。
刚抵达纽约的那段时间,她整个人是最消沉的,是个医生多多少少都能在她身上看出点病来。
后来无意间救了瑞斯,再与他成为朋友。
她试图放下高傲去与人相处,于是她告诉瑞斯,自己不仅有焦虑症和抑郁症,还有情感淡漠症。
她以为瑞斯会表现的不可置信。
却想到,他却说“酷!”
好巧,他是一个心理医生。
他可以帮助她治疗,而她也当然愿意。
——
无数个夜晚,常妤时常坐在窗户旁,望着半个纽约的景色发呆。
在月光的笼罩下,她的脸庞若隐若现,如同被一层薄雾轻轻笼罩,眼眸深邃而迷离。
随着精神治疗慢慢见效。
后知后觉,她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片深深的迷雾之中,从青涩的初中岁月到婚姻的殿堂,她的生活似乎总是围绕着与费锦的较量和斗争展开。
那些激烈的冲突、紧张的氛围,以及你死我活的较量,都让她的情绪如同过山车一般起伏不定。
当她终于离开费锦之后,她却发现自己仿佛变成了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一个空洞的行尸走肉。
她并没有感到悲伤或痛苦,只是感到一种深深的迷茫和无助。
是啊,离开了费锦,她竟然没有丝毫的伤心难过,这难道意味着她从未真正爱过他吗?
可是,为什么她会感到如此郁闷呢?无论是吃饭、睡觉还是玩乐,她都尽力让自己保持积极的态度,表面上看似波澜壮阔,但内心却如同被冻结的湖面,纹丝不动。
她还记得,瑞斯在听了她的陈述之后,很认真的对她说。
“我觉得,如果你未患有情感当年病症的话,或许早就爱上那个人了,当然,这仅仅是我觉得。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
“你难道没有发现,你的生活处处与他相关联,无论好与坏,都有他的身影存在。”
“你会排斥他吗?你会,但是你没有将他推的远远的。”
“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在你心里与其他人不一样。”
“换作一个正常人,这难道不是女人对男人爱慕时才会有的表现么。”
“常妤,不得不说,那个人,是真的吧你爱到了骨子里。”
——
有一次,
常妤在人群中,注视着那些与亲人、与朋友、与爱人行走在一起,两人洋溢着幸福笑容的人。
而她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怪物,无法真正地去感受和体验生活的美好与温暖。
这种空虚和寂寞让她感到无比疲惫,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存在意义。
当这样的想法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时,她不禁想到了死亡。
或许,结束这一切或许是一种解脱,一种对痛苦和迷茫的终结。
当她将这些想法告诉瑞斯时,瑞斯只是短暂的停顿,而后说。
“当你意识到那些事情似乎并非你本愿的时候,那就说明你的病情开启好转,相信过不了多久,你就会重新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温度。”
“不过你有一些想法还是挺危险的,例如你想到了死亡。”
“还是好好治疗吧。”
——
圣诞节那天,常妤感冒了,白天昏昏沉沉,睡着睡着,眼前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谁……
她嗓音沙哑说不出话,眼睛也重的睁不开。
他把她抱在怀里喂药。
隐隐约约,仿佛听到那许久未听到过得声音。
“还是学不会照顾自己。”
“你啊……”
……
晚上九点,常妤被一阵响动吵醒。
是瑞斯和他的侄女,安娜。
看着床上虚弱无力的常妤,瑞斯抚额感叹。
“生病了怎么不告诉我们一声?”
“你心可真大,独自在家都不关门。”
常妤半眯着眼:“忘了,你们怎么来了……”
“瞧你独自一人身处异国他乡实在可怜,所以就带着安娜过来关怀关怀。”
……
常妤的感冒也渐渐好转。
那天她坐在落地窗旁边的长椅上,倚着柔软的靠垫,手里捧着一本喜欢的书籍,享受着的暖阳。
也就是在一瞬间,阅读至某一个环节时,脑海里出现了最后一次看那个孩子时,他的模样。
他似乎感知到她要走,撇着嘴,看起来又滑稽又令人心疼。
不知他长大后会是什么样子。
会像谁。
性格随谁。
费锦如今怎么样了。
或许他真的想开了,不然,以他的能耐想要查到她的行踪,易如反掌。
常妤将书合上,深深地吐了一口气。
她怎么会想到那些呢。
她按了按太阳穴,起身走进卧室,扑倒在床上。
ps:太困,明天再来修改,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