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夜半鹤知 第97节
作品:《刑侦:夜半鹤知》 那个揶揄却没有恶意的语气,和记忆深处的人再次重合了。
林鹤知一恍神。
在幼儿园里,林鹤知因为不会说话,总是被身边的小朋友嘲笑,有人叫他“哑巴”,有人叫他“低能儿”。他很不高兴,但又不知道怎么回嘴。每当这个时候,他哥总是会挡在那些小朋友面前,尖牙利嘴,口吐芬芳地把他们全都骂回去。
可是,私底下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他哥就会揉捏着他嘴边两块肉,颐指气使地说道:“叫哥哥。”
“哥——哥——”
“哎呀,你看我的嘴,哥——哥——”
而林遥上下两片嘴唇挪动片刻,却总是发不出什么声音。每当这个时候,他哥就会一胳膊肘勾住他脖子,用力揉搓他脑袋,骂他一声:“傻子弟弟!”
从小到大,林鹤知就有着很强的画面记忆——眼睛所看到的东西,会像拍照一样地在脑中留下痕迹——可是,他对于儿时人际关系的记忆,总是非常模糊。
但是,林逍喜欢在人前维护自己,而在人后叫自己“傻子弟弟”,是他为数不多,非常深刻的记忆之一。
林鹤知深吸一口气,有些认命似的闭上双眼。
男人的眼神终于柔软下来,低声说道:“叫我一声。”
林鹤知茫然:“什么?”
林逍凑近了一点,眼神里带着一种逗弄小动物的笑意:“我是谁?叫我一声。”
林鹤知面无表情地看向他,缓缓吐出一个英文名:“……raven johnson。”
林逍愣了愣,眼底闪过一丝晦暗不明的情绪,仿佛只是听到这个名字,就足以让他愤怒。不过,那点情绪很快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莫名的满足:“这你都……查到了?”
林鹤知细不可闻地“嗯”了一声,又垂下头。
林逍沉默片刻,把掌心覆在了对方毛茸茸的脑袋上:“当时难过吗?”
林鹤知眼底没有掀起一丝波澜,语气干巴巴的:“不难过。我看你还是死了好。”
林逍笑了,拽住林鹤知的头发,再次逼他看向自己。枪在他手里转了一圈,最后轻轻点在了林鹤知的鼻尖上:“raven johnson的确死了,那我是谁?”
林鹤知有些难受地侧过头,躲过那个枪口:“林逍。”
可对方还是不满意,手上用了点力:“你这么聪明,怎么会不知道我想听什么,嗯?”
林鹤知死死地盯着他,嘴唇上下碰了两下,可他还是和小时候一样,什么话都没有说出口。
两人僵持片刻。
林逍嗤笑一声:“叫声哥哥这么难。”
林鹤知依然用力地盯着他,可就在林逍眨眼的那一瞬间,那双深棕色的眸子里就噙满了泪水,在昏暗的房间里闪着微光。
林逍微微一愣。
林鹤知成年以后,几乎没有哭过,可现在根本就不受控制,鼻腔里的酸涩顶得他大脑发麻,豆大的泪滴无声滑落。
小时候,他幻想过无数次——
再见到哥哥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的?
每次,他都会幻想一个不同的场景……
可在每一个场景里,林鹤知都坚定地认为,自己一定一眼就能把对方给认出来。毕竟,哪里还会有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哪次幻想,都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林鹤知在心底倒数五秒,就对所有情绪喊了“stop”,他冷静下来:“你为什么还不杀我?”
林逍:“……”
泪痕还没有干,但林鹤知脸上毫无表情:“最后一步棋,难道不应该就是这样的吗?”
“你杀了我,藏好尸体——伪造一场大火,一场车祸,或者说是滚下山崖——让你在这场事故里撞伤了脸,最好再撞出脑震荡。然后,你就能顺理成章地取代我的身份。”
“基因肯定查不出什么问题,无论是曾经整容的痕迹,还是失去部分过去的记忆——你都可以用事故来解释。”
“毕竟,这种假冒身份的事,一回生,二回熟。”
“当年johnson一家大火,里面发现的那一具,烧焦的,年轻亚裔男性尸体——”林鹤知一挑眉,“不会就是李庭玉本人吧,哥哥?”
第104章 黑白棋局
林逍颇为意外地看了他一眼, 半晌,唇角微勾:“挺聪明啊,你怎么猜到的?”
林鹤知别过目光,没说话。
单瀮和他说过, 李庭玉的身份, 自从大学以后就不存在冒名顶替。也就是说, 警方现在能查到的社交媒体资料,和照片,都是整容后的林逍。可大学以后, 差不多也就是十八岁以后,恰好是林逍 johnson去世的时间。
ravan johnson去世以后, 顶着李庭玉的身份活动, 恰好那场大火里,也死了一个年纪相仿的亚裔男孩——
还能有什么解释?
房间里短暂地陷入了沉默,林鹤知不知道林逍到底打算做什么,便恶声恶气地说道:“你现在不杀我,你一会儿就——”
林逍笑着打断他:“难道你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吗?”
林鹤知:“……”
“送你上路前,怎么也让你死得明白点吧?”说着, 男人又温柔地摸了摸他脑袋。
林鹤知阴阳怪气地应道:“您可真善良。”
林逍坦然接受, 仿佛那是一句褒奖:“那当然了。”
他回头瞥了一眼躺在床上的冬瓜:“时间也差不多了, 我怕会有人来找这个小孩儿。”
“我们得走了,”林逍一把揪住林鹤知的衣领, 把人抓了起来,“你最好乖一点,要不然——”
“你就永远听不到我的故事了。”
林鹤知看了他一眼, 淡淡地“嗯”了一声。
如果林逍拿自己的命来威胁自己,林鹤知大概只会冷笑一声。可是, 如果林逍拿真相来威胁自己,林鹤知觉得自己就好像被捏住了七寸。
好奇而又不甘。
林逍解开了林鹤知腿上地束缚,但依然锁着他的手,他重新戴上口罩,拿枪抵住了林鹤知后腰,悄悄推开了药师殿后门。
林鹤知握成拳的手悄悄松开,掌心滑落一张小纸条。
方才,在林逍把他按在书桌上的时候,林鹤知顺手摸了一支笔和一片纸。他把那只笔藏进了自己的袖口里,和小臂一样竖了起来,而纸片则卷进了掌心。
而在林逍与他说话的时候,林鹤知反剪在身后的手,悄悄地留下了一些信息。林逍没开灯,自然也没注意到他身后的动作。
纸条轻飘飘地落在了药师殿后门门槛边上,林鹤知一颗心,也随着它成功落地而悄然回到了胸膛里。
纸条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字符——
“sos
169275,p187
sos”
林鹤知心想着:这张纸条,应该会被警察看到吧?
过不了多久,冬瓜可能就会醒来。小孩一定会和寺里大人说,然后就会有人报警。哪怕冬瓜没有醒来,小屁孩天黑了不回家,郑叔应该也会回过来找人——
林鹤知突然就想起,被林逍打发去了海沣市的单瀮。
啧。
也不知道单副支队长现在在做什么?
大概正一头扎进林逍布置的圈套里,查到一堆线索,最后得出错误的结论吧?
想到这里,林鹤知心底又生出一股莫名的嫌弃——想他做什么?远水救不了近火。再说,整个宁港市,又不是没别的警察了。
*
宁港的秋日潮湿而闷热,林鹤知踩过山上柔软的泥土,耳畔是热闹的虫鸣。
林逍挑了一条土路。
天色已经黑了,自然不会有人走这种没铺水泥板的小路,一路畅通无阻。林鹤知没想到,这后山的小路,林逍走得驾轻就熟,想来应该是琢玉告诉他的。两人在山间穿行了一段路后,林鹤知就看到了一辆摩托,是林逍提前准备好的。
林逍载着他在山里颠簸了十几分钟,又从一条林鹤知自己都不熟悉的岔路口,开到了一条公路上。
夜风唰唰地吹着,林鹤知乖乖地坐在后座上,甚至都不想问林逍要带自己去哪里。这一路交通工具,显然是对方提前计划好的。自己问,与不问,又会有什么区别呢?
很快,林逍开到荒郊野外的路边,又换上了一辆□□。这一套操作行云流水,俨然是很熟练的样子。
直到汽车发动机启动,林逍这才长出一口气。他侧头看了林鹤知一眼,注意到对方一脸警惕的、“我好像被拐卖”了的小表情,忍不住想笑。
林鹤知故作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再不说,警察就来了。”
有很多话涌到唇边,但林逍最后一句都没说出来,最后,他自嘲地笑了一声:“从哪里说起呢……”
林鹤知想了想,随便挑了一个自己怎么都想不明白的问题:“你为什么要以李庭玉的身份,帮李晗尧复仇?”
“长话短说不了,我得先给你讲些背景。”
林逍一打方向盘,两人再次启程:“你测过李庭玉的dna,想必你也已经知道——李庭玉,是李晗尧的私生子。”
“当时,李晗尧的正牌夫人,是一个官员的女儿,李晗尧做事,多少倚仗着自己老丈人。因此,在李晗尧出事前,很少有人知道这个私生子的存在。我估摸着,李晗尧也是外面一夜风流,不太想认他。”
“可李晗尧死后,这人就莫名其妙成了独子。”
“那天在翡翠号上,你也听五叔承认了——王念之墙倒众人推,李涌进与秦山岳勾结,在赵建城的掩护下,把所有证据赃在李晗尧身上,一把火烧了他家,双双以‘污点证人’的身份洗白。”
“李晗尧生前仗义,包括罗彭生在内,有一群非常衷心于他的兄弟。所以,在他死后,有一位关系很好的故人,悄悄把李庭玉保了下来,交给richard,也就是李涌进的那个堂弟,从金三角地区离开,绕道南美,从墨西哥偷渡进入美国,在中国城的小饭店里打起了黑工。”
“时间久了,richard和一名当地女子结婚也混到了公民身份。李庭玉改名timothy lee,成了richard的便宜儿子,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城市。”
“好了,这差不多是李庭玉的身份背景,”林逍顿了顿,“再说回我自己——”
林逍被带去美国时,不安分了好一阵子。
毕竟,语言不同,心底又挂念着自己那个不会说话的弟弟,林逍成为了最刺头的小朋友,哭着闹着要回国。可是,十几小时飞机,大半个地球——
没有人会送他回去。
不过,他的养母nancy是一个善良的人。她体谅林逍孤身在外,在外貌上,与家人也不太一样,便通过教会的活动,介绍他认识了一些华裔叔叔阿姨。nancy的华裔朋友,推荐林逍去中国城上了自己妻子开设的中文班。
“我认识李庭玉的时候,快十岁了吧,就是在我养母朋友开的培训班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