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亲爱的人

作品:《百思不得其解(穿书 校园h)

    在等待的过程中,四年仿佛只是弹指。林然从小跟着林茁受最好的老师指点,基础功很扎实,碰巧也有天赋——不然不可能15岁考进全球知名美院。大二,他卖出去了自己的第一幅画。
    慢慢地,开始有很多人知道美院的少年天才  RanLiu,他画的画很快就能卖出去,一幅的价格足够支撑他三个月的生活费。
    尽管如此,他还是过得寒酸。
    林茁人生中第一幅得奖的画是林然与她共同完成的,好像比较重要的时刻总是两个人互相支撑着度过,或者说在林然人生中比较重要的人生节点。比如最初的那支画笔,将他带上从未想过的路。
    他卖出去的第一幅画也是油画,纯黑为底色,正中央是一只血红的眼睛,眼角流下白色的泪。
    他的导师是位不修边幅的英国人,对绘画投入了百分之百的心血,没有家人好友,生命中只剩下绘画,画笔和颜料是支撑她身体的血管与血液。
    她看到那幅画时眼中暴发出极大的光芒,用了许多溢美的赞赏词。林然在餐馆打工,华人餐厅对同胞总是极尽压榨,于是他跑遍了全球各地菜系的饭馆,听过天南海北的客人带有浓重口音的英语,练出来了极好的听力和口语。饶是如此他还是没能跟上语速飞快的英伦腔,于是只好笑着点点头。
    他艰难地辨认出一句,她说白色的泪痕是点睛之笔,剩下的便是什么色彩很大胆、一眼能看到其中压抑而丰沛的情绪。
    林然笑着点头,插不进嘴,他那年16岁,穿着二手慈善商店里五美元买来的牛仔裤,搞艺术的人衣服上往往会沾到许多颜料,以非常骄傲的气势,颜料像某种勋章。林然不是这样,他看起来完全不像在画室和劣质颜料整天打交道的人,身上干干净净,或许会被认成文学系的,反正看起来不像美术生。
    可能是衣服下的皮肉和血都是脏的,所以才会更加在意身上这层皮。
    也或许只是因为太穷了,但之后他有了点钱,也没有太在打扮上下心思,只是尽可能地、让自己什么都不要沾到。
    他想到小时候,林茁身上就经常五颜六色的,她不在乎,也从来不需要在乎,很多衣服她本来就不会再穿第二遍。林茁被请来的大师称为天生的画家,或许有吹捧的意味,但更多的是真情实感。
    林然常常能回忆起一个画面,她身上乱糟糟地窝在角落里对着画板动笔,那是下午三点钟,阳光很浓,纱帘没什么遮挡效果,房间里很热,林茁刚刚发脾气把空调关掉,说噪音影响创作,于是所有人大气不敢出,即使在庭院里的工人也是小心翼翼的。那么热的天气,她脸上也流下许多汗,但全然不顾地画着,每一次用笔都是他想不出的热烈。
    林然那时候觉出自己的不及,不管在绘画上还是任何别的事上,他拼命想逃掉这种对比和林茁带给他的一切影响,但是还是不能。
    这幅画面一直像假的一样,他们在一个房间里,一切都是静悄悄的,很热,真的很热,林茁在阳光无法触及的角落默不作声,林然就在旁边看着。没有任何人来打扰他们,他们离得很近,主基调是黄色,然后是彩色的林茁和彩色的画。再多的想不到了,他们那会儿是几岁来着?穿着什么衣服?林茁最后画出来的是什么样子?记不清了。
    很多个梦里他再次回到那个房间,醒后忍不住怀疑自己的记忆,或许这本来就是一副画,他从某个地方看到,忍不住将自己和她代入幻想。
    不管怎么样,多年来林然一直在刻意地让自己躲开,过程艰难而痛苦,他努力在细枝末节上下功夫,一切都和林茁截然不同才好,比如始终干净的衣服。
    但那天他在想什么呢?
    对每个学生兴致缺缺、从前也不曾关注他的导师,夸张地赞叹着他的才能的那天。
    他想,他想。
    那天林茁没有哭。
    林然低头,看到自己没注意到的裤脚,洗的发白的布料上有一滴显眼的红。
    后来他还画过很多别的,但那些作品仿佛都差了点什么,卖的价格也不太好,他不在乎。
    那幅画他没能留下,现在还挂在导师家里。
    很奇怪地,但凡和那个人沾边的作品总能受到许多赞誉,他那个印度来的室友曾用滑稽的腔调笑他,问他画里的缪斯是谁,是不是自己的心上人?
    林然天生懂得怎么曲意奉承,笑像焊在他的脸上一样从来没有掉下来过。但听到那句话的时候,他维持不住自己的面具,对着那个无辜受害的印度小哥,脸上挂着极尽厌恶的表情说:“不是!”
    他听不懂汉语,但是看懂了林然的表情,于是很识趣地闭嘴。
    林然对着画板,面无表情地自言自语,“她是我最恨的人。”
    怎么会有爱呢?不会的。
    恨也是一种感情,他这样说服自己,从玻璃里看到自己苍白可笑的表情。
    和她沾边的一切都很昂贵,林然想到这里觉得很有趣,连他自己也是傍上了她,才从低贱的东西变成现在有点人样的。
    那些画他没有卖,离开洛杉矶的前一天被全部扔进碎纸机里。
    其它的作品和画家本人一样不值钱,但林然不再需要去打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