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作品:《深雨,初霁

    “阿霁……”紧牵她的手,衣衫齐整, 人却欲的令她心颤,对她呢喃着请求:“……好不好。”

    好。

    手指酸累,她也认了。

    可是后来, 白霁溪发觉这狐狸说话不算数的。

    明面,这狐狸温温柔柔哄着她,却执着她指尖,一次又一次,她浑身满沾了他的气味,他才满足了,穿上睡衣,将她简单的整理,让她带着他的气味,他再拿出毛茸茸的女式睡衣,在被褥里给她穿上。

    毛茸茸的小姑娘气的不行:“说话不算数,你说好就一次的。”

    阿霁头发变长了些,陆淮深一边愉悦地应,边扎好她的发。

    她虽然炸毛的厉害,当被他抱起,隔着他的睡衣摸到他身骨,又见他被漆黑的睡衣衬托着,颈项处清冷洁白,如同顶好的玉。

    她也就眨了眨,红了耳根。

    他的阿霁,耳朵最是诚实。

    陆淮深亲了亲她的耳根处,下了楼,客厅已经被收拾的干净,没有一丝外人来过的痕迹,只有他的步声,他抱着她到了沙发前,放她坐进沙发里。

    她许久没看过法制频道了。

    他要去做饭,在他去厨房前,白霁溪欲言又止,她以前是觉得,他的法律学的比她通彻,但他一旦偏执,却是毫无理智可言。

    可也清楚,她不能再提到邵汀渝。

    电视上正放着新闻,她看不进去,目光转到厨房,可以清楚地望见他的背影,她看了看,又重新望回到电视机上。

    过了会,主持人放出了公安通缉悬赏的名单。

    在逃的嫌疑人之中,主持人刻重的描述起其中一位女性,说她是京都人士,犯下重罪时年纪处在三十二岁,已经逃十余年,所以,在照片中,这一位嫌疑人呈出的面貌便不甚清晰。

    即便模糊,仍能辨出那姣好的轮廓。

    她原本不以为意,渐渐,额角牵出刺痛,像扯住了太阳穴中细密的神经,在深处里,还有着什么,横冲直撞,喧嚣的厉害。

    她一疼,耳边传来刀掉在砧板上的动静,是他赶过来,“阿霁?”

    他又唤了几声,白霁溪低着眼皮,缓缓睁开,盯住了他指腹上新鲜的切口,恍惚了下。

    记忆中,少年有一次同样伤了指腹,清洗过,血珠子仍会汩汩的冒出,她便拿很小的瓶盖装着,收藏下来。

    如今再看着男人指腹上的血,她怔怔的,伸手摸了一摸。

    他倒是高兴了,望见她的眼底只有他一人的倒影,他低笑:“阿霁。”空气泛着凉,雨像是停了,陆淮深在她眉心轻蹭了下。

    狐狸略摇着尾巴,无一不是欢喜。

    因为他笃定,阿霁一定是记了起来,少年时,她收藏过他的血,而他,真真切切的偷尝过她血的味道。

    比她病入膏肓,但毫不自知。

    于是忍不住又压着她,解开她睡衣的领扣,吻住了锁骨,渐渐埋入她心跳起伏的柔软心口之处。

    窗外,湿透的树叶在滴着水。

    酒店的包厢,室内有一块巨大的落地窗,可俯瞰着雨季里灰蒙的城市。

    在这样高的地方,齐慧只觉得冷,缓缓地对丈夫道:“我想了很久,关于小溪失忆的事儿。”

    “如果当年,是因为小溪撞破了陆家老爷子进行军火交易的现场,那陆家,也没必要非得要让小溪失忆,毕竟那时候,小溪年幼,她哪里能知道什么是军火,什么是生意。”

    白文则也明白这个道理,嘴角微微一动,只听妻子又说:“除非,与陆老爷子谈生意的那人,那人身份,不同寻常,陆家是害怕小溪把那个人的脸给记住了。”

    正说着,有人推门而入,推门的那人笑声温和:“久等。”

    “陆三。”白文则见到是陆三进来,脸色当即就沉的很。

    本来阴雨天,去哪都不便,只能待在这酒店里,他如今憋出了一脑门的火气,倒是齐慧,浅浅颔首:“三爷。”她语气倒平静:“三爷约我们过来,短信里说是会带我们去见小溪。”

    陆三但笑不语,招了服务生过来倒酒,才徐徐的道:“明天是立秋了,恐怕这雨到了下午,还得再下一阵子。”

    “晚上吧,晚上,我派人送二位过去。”

    至于去哪,陆三没说,白文则夫妇也就没问,这一顿饭吃的静默极了,白文则给妻子夹着菜,没看陆三,仿佛自言自语:“我反正是不会同意,让小溪和那臭小子在一起。”

    就是不知这话,是与妻子说的,还是与陆三说的。

    齐慧听了,将他胳膊轻撞了下。

    而陆三闻声只笑了笑,用餐时,礼仪始终端正。

    直到搁在椅背上的大衣,那口袋里的手机发出了响铃声,陆三才搁下筷子,取出手机一看,眉目不动,看向白文则夫妇:“抱歉,我出去接个电话。”

    拿着还在不断震动的手机出去,进了电梯,到了宽敞安静的地方,陆三的神色骤然寒了几分,将电话接通:“我说过,不准打这个电话。”

    电话那端,女人轻笑:“三哥,我也是陆家的人,逃亡了这么些年,今天忽然觉得有点累了,我就想,为什么你就是不肯帮帮我呢。”

    陆三寻到了一扇窗户,站在了窗前,“你犯了错,没有人能帮你。”

    顿了顿,暗自抽了一口气吐出,语气缓了一缓,才又道:“以前的时候,我劝过你,不要一步错步步错,不要跟着老爷子趟那些浑水,你不听。”

    “三哥。”陆三的话,令电话那端的女人似有些不悦:“十多年前,如果不是我将地下那条产业链子串到了金三角,陆家在那时候早就败了。”

    冥顽不灵。

    他欲挂断电话,女人忽而道:“我听说,那白家的小丫头现在是个律师?”

    “你不是不知道小深的性子,我劝你,别动那丫头,没用的。”他语气淡然:“我不会帮你,小深更不会。”便挂了电话。

    俯瞰着窗外,城市里的霓虹灯零星而明亮,陆三看着,转而拨打给律师:“我刚刚接听了一个电话,她的号码我会传给你,你帮我查一查,查到了ip转交给警察那边。”

    天色,正一分一分地暗下去。

    下午没怎么下雨,到了夜里,空气仍是湿润的。

    省一医院,陆医生私人的办公室,门紧闭,隔着门,能听见屋子中女孩絮絮的轻哄声,当神外科的老蒋听闻陆淮深来了,第一念头是以为陆医生那爱人又出了事,忙赶到办公室这儿,却不敢敲门,问了问护士长。

    谁料,护士长嗔了他一眼:“瞎说什么,陆医生是来上班的。”

    “不是有一台手术么,院长亲自打电话给他,让他主刀。”

    老蒋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可不就是这样。

    办公室里,白霁溪将眼前的人打理好了,见灯下,他穿着医生的白袍,唇线微弯,清和的却能溺人,她再摸一摸镌有他姓名的名牌。

    为了让这狐狸过来救人,她费了好多的口舌,心神也疲累了,却在看见他一身白袍的瞬间,所有疲乏烟消云散。

    “不跑?”

    他摩挲她下巴,垂眸问着。

    小姑娘睁大杏眼,抱着他十分的严肃:“绝对不跑。”

    这一场手术或许需要五六个小时,在公馆时,他做了她爱吃的零食,装进一瓶瓶,瓶身上贴着卡通的云朵贴,他带了过来,并且拿保温杯灌了热水,她不是很爱喝水,他低声的就嘱咐着软乎乎的云团儿,她也一直应着他。

    最后,还是得靠她哄,才将他哄出了办公室,在办公室外,又在他唇角亲了下。

    不远处,安文领着白文则夫妇过来,刚巧目睹了这一幕。

    白文则那高血压上来,要冲过去,被齐慧拉着,训斥他:“这是在医院,你别给我丢人现眼。”

    安文也劝:“白先生,现在要见白小姐,并非是最好的时机。”

    这之后,一场手术下来,除了急诊室灯火通亮,许多的楼层已经熄了灯,一片漆暗。

    回到办公室,已经是凌晨两点钟。

    阿霁睡在沙发上,裹着软毯,抱着枕头。

    陆淮深褪了医袍挂好,想抽走她怀抱的枕头,她反而抱得更紧,他黑眸泛起寒郁,直接拽开枕头扔去一旁,安静地抱起她。

    安文一直守在办公室外,见先生出来,又听先生低声的道:“昨天设计车祸的那个人,他现在在哪。”

    设计车祸的,不正是邵汀渝的那朋友?

    “这人,现在在第三医院,住着院。”

    毕竟这人腿部,在今天,才被先生的保镖剜去一块肉。

    也是,若白小姐真的出了差池,一个活生生的人,丧命在这人为制造的车祸之中,任谁都无法忍受。

    晦暗的灯下,先生的眼眸里竟有柔和的光晕,因着白小姐,赖在先生的颈脖间懒懒低叹了声,就又睡了过去。

    先生便道了最后一句:“想办法,让他转院过来。”

    第三十一章 【立秋】   被吃……

    公馆外黑的仿若搅不开的墨, 阴沉冷冷,夹着一点沙沙的风声。

    “阿霁……”

    “已经立秋了。”他轻叹着,听上去, 比平时多了几分慵懒。

    那卧室的地暖开着,充盈着适宜的暖意,此时此刻, 她体内的温度更是一节一节地攀升,拿着沾了碘酒的棉签, 小心地清理他的创口。

    漆黑的丝绸被褥间,是敞着背脊与修长腰线的狐狸。

    夜里的光线温柔, 与他交映,轻易的她心眩神迷, 又心疼不已:“疼不疼?”

    他背部受了伤,是出车祸的时候车窗破碎, 玻璃划伤了他,好在, 伤口不算太深,如果休养的好便不会留疤,她于是问着, 替他清完了创,换上新的纱布, 便在他伤口边沿轻轻小啄了口。

    狐狸的尾巴不觉抖了抖。

    “阿霁。”他高兴极,没等她躺好就抱住她,知道他又想亲昵, 白霁溪抬手挡住了他的靠近。

    他洗过了澡,额发细碎,眼眸里有着浅浅淡淡的灯光剪影, 吸噬着她。

    他就着她手心开始轻咬。

    不疼,只觉得痒的很,她杏眸弯起绽开了笑,不动声色,被褥下她的脚趾并不老实,就听他呼吸蓦然地停窒一瞬,逐渐地绷紧,而她掌心里,他的唇息也逐渐炙烫的骇人,她这才松开了他的唇,抱住他,轻含他耳骨。

    终于,听见他气息沉了又沉,低吟了一声,方寸全乱。

    被他清低微哑的吟喘引得耳热,小姑娘红了耳根,沉迷的深了,眼底全是恍惚的神色:“淮淮……”

    小的时候,他们第一次牵手,却在牵手后,他郑重其事地换上了新买的衬衣,为她做了第一顿餐。

    他那时年纪还小,跟着陆家的厨子学了几天,那一次便是他第一次做饭,味道把握的还不是很好,可是她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