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
作品:《为鬼书》 作为主人,还有谁比她更苦逼的吗?
夏初菡心中不平衡了,觉得无论如何要发挥一下这个仆人的功用,看着头顶的炎炎烈日,便道:“徒儿,为师渴了,去为为师化一碗水来。”
沈竹楼不自觉地轻颤了一下,瞟了她一眼,倒真的拿着碗去了。
夏初菡牵着毛驴到附近的亭子下纳凉,看见里面有个小乞丐,她友好地笑了笑,然后拿出包裹中的烧饼给他。
小乞丐抢过烧饼便往口中塞,正在此时,又有两个乞丐过来,小乞丐一下子躲在她身后,指着两个人道:“鬼!鬼!鬼的脸、鬼的脚从他们肚子爬出来......”
两个成年乞丐阴了脸,一个乞丐对着小乞丐呵斥道:“小泥巴你疯了不是,再敢满口喷粪看我们不挖了你的眼!“
小乞丐一下子捂住自己的眼,浑身哆嗦。
另一个乞丐拉了拉他的袖子,两人看了看夏初菡,都有些悻悻的,连东西都没讨,就一起离开了。
夏初菡刚要去问小乞丐,耳边蓦然一声尖叫,她耳中顿时一阵嗡鸣,小乞丐指着远处走来的沈竹楼惊恐哭泣道:“鬼!鬼!他身上带着一个鬼,和他一模一样的鬼!“
夏初菡的目光霍然一跳。
☆、第131章 鬼书者(3)
第131章
夏初菡俯身安抚住鬼叫的小男孩,低声道:“别怕,我会收鬼,鬼不敢把你怎样。现在,你告诉我,那个鬼在什么地方?”
待沈竹楼走近,夏初菡便对着他肩膀之后说:“那个阿飘君你留下。”
然后对沈竹楼道:“我说徒儿,为师的白龙马都饿瘦成那样了,你是不是该带它去吃吃青草了?”
沈竹楼的身体不禁抖了一抖,顺着她的指点看过去,面无表情道:“如果我没有看错,那是一头驴,一头灰色的毛驴。”
夏初菡双手交叉抱着双臂:“它是我的坐骑,我是它的主人,我说它是马它就是马,我说它姓白,它就姓白,怎么,你有意见?”
男人默,而后默不作声地牵着毛驴走了。
见他走远,夏初菡拉住犹自抖抖瑟瑟的小男孩,竭力安抚:“别怕,鬼以前也是人,和我们一样,现在还不如我们,我们有身体,他们没有。现在你问问他,他是谁,为什么要一直跟着别人?”
在她看不见的地方,男人咆哮道:“别人?那是我!那是我的身体!老子就生了一场病,魂儿开了会儿小差,谁知道就被不知从哪里来的野男人硬生生地抢去了身体,老子要夺回自己的身体,老子要吃香喝辣搞女人,老子要——”
小男孩战战兢兢地翻译完,睁着无知的大眼睛问她:“姑姑,什么是搞女人?”
夏初菡:“......”
她抚了抚抽搐的额角,略过这个少儿不宜的问题,直接道:“你问他叫什么名字?”
男人道:“老子叫邢大锯,江湖上也是有名有姓的,告诉你,老子的功夫可是排得上——”
夏初菡:“功夫好到差点被人砍死在庙中?”
一招必杀,男人登时闭嘴。
夏初菡:“你被人夺去身体时正在做什么?”
男人的眼神有点飘,但不过一瞬,他便挺起了胸膛,理直气壮:“老子堂堂一个汉子,想女人了,想搞女人,怎么,不行么?”
小乞丐抖抖瑟瑟地传完话话,再次天真地发表疑问:“姑姑,搞女人是什么?”
夏初菡眉峰狂抖,没有理他,直接对着男人的方向:“堂堂的汉子,所以就用强?当然,以你的容貌,我深表理解,毕竟,看到你的样子,女人宁可去找女人,也不会去找你,所以,我很明白你好几年没有女人的原因。
既然这样,丢了这个身体有什么可惜呢?以我看,你倒不如去投生,新的身体,新的人生,过去的一切不幸、罪恶都被抹去,开始一段正常的、幸福的生活,最好能投生到一个富贵又英俊的身体里,父母关爱,妻妾环绕,儿女成行,不比你现在风里来雨里去,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好?
再说,你自称堂堂的汉子,堂堂的汉子不应该都说“头掉了不过碗大的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么,何故如此拿得起放不下?”
一时间,男人突然说不出话了,早已被现实生活打磨得粗糙不堪的心莫名地涌起一股涩意,父母关爱,妻妾环绕,儿女成行,多么美好而遥不可及的梦,或许,他也是做过这样的梦的,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
他哼了一声:“你说得倒好,富贵又英俊......你以为这样的好事会轮到我?”
夏初菡:“难说,这事需要看机遇,要知道,好胎位也是有限的,如果需要投胎的鬼魂很多,那能争到的机会自然不大,像秋天,秋决的季节,冬天,死人的高发期,春天,青黄不接,这三个季节都是死人的高峰期,鬼魂聚集,想要争取好胎位自是比较难,可像夏天,这种淡季的话......”
话未落,男人顿时明了:“娘的,老子还在这儿和你娘们唧唧地干什么,差点误了老子的大事!”
倏然化为一道残影,消失于男孩的视野中。
小男孩嘴巴大张,看看男人消失的方向,又看看夏初菡,满脸不敢置信,眼中闪起无与伦比的崇拜光芒,激动道:“姑姑......就把他说走啦?”
夏初菡点点头,抚了抚小男孩的头,说道:“以后看见鬼魂,不用害怕,他们虽然样子凶恶,但一般不会害人的,你不怕,他们就不会吓你。
就像天气会刮风下雨一样,他们只是很自然的存在,你习惯了,就不怕了。”
小男孩似懂非懂地听着,可是却能清晰地感受到对方的善意,这是第一次,有人能直接触摸到他内心恐惧,直接安抚到他心灵深处,小男孩稚龄的心中升起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和依赖感。
还想说些什么,沈竹楼牵着驴从那边走过来,说道:“驴不吃草,想必来之前已经吃撑了。”
夏初菡“哦”了一声,站起身,淡定道:“我忘了,来之前已经喂过。”
沈竹楼:“......”
夏初菡对这个鸠占鹊巢的男仆倒没有什么特别的恶感,毕竟这个比那个原主看起来靠谱多了。现在,她也约略能明白他总是跟着自己并失去记忆的原因了。
听说刚出生的雏鸟会把自己第一眼看到的生物当作母亲,哪怕该生物是一条蛇,它也照认不误。虽然此仆的新生略有点简化,缺少点步骤,但新生就是新生,所以他难免会对自己第一眼看到的人有点雏鸟情节。
而且生死毕竟是大事,经历从死到生的过程,不可能什么变化都没有,所以他一时寻不回前世的记忆也是有的。
但寻不寻得回与她无关,她犯不着操这个心。
夏初菡从袖中掏出一串铜钱,递给小乞丐,说道:“你能看见鬼魂的事情,最好不要让别人知晓,要不然,一般人会排斥你欺负你,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你,好好运用你的天赋,快快长大。”
小男孩一把拉住她的衣角,流着眼泪道:“姑姑,你带我走吧,我娘亲去世了,别人都打我,还戳我眼睛......我害怕,我看见很多鬼魂从他们肚子里飘出来,有时候是半张脸,有时候是一只手,有时候是一只脚,我好害怕,好害怕,他们、他们还不让我叫,一直打我......”
夏初菡心中涩涩的,忽然想起之前那两个乞丐,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据小男孩讲,前两天,他们去讨饭,在路上碰到一辆车,车上掉下来一包包得很好的牛肉,几个人高兴极了,抱着牛肉便回去开了荤,小男孩没有吃,实际上他平时就不怎么敢吃荤,因为总会看到小动物的魂魄......
他在乞丐中不招人待见,见状,别人也懒得搭理他,谁知之后,小男孩便经常看到一些人体零部件从乞丐的身体里往外钻,那情景可怕极了,他不停地尖叫,别人都受不了了,一脚把他踢到了外面......
听完小乞丐的叙述,夏初菡眉头微蹙,说道:“你们拾到牛肉的地方在哪儿,你能带我们去吗?”
小男孩点点头,三人一起来到那个地方,然后沿着路四下寻找,果然又在一堆灌木丛中发现一个一模一样的包,包得很整齐,很精细,可见包东西的人是如何的条理分明冷静细致,夏初菡指使沈竹楼:“你去看看,里面包的是什么,是不是牛肉?”
沈竹楼走过去,打开包裹,夏初菡和小男孩远远地站在一边,其时正是夏天,肉已经有些腐烂,可沈竹楼竟然眉头都没皱一下,自己查看了一会儿,说道:“是人肉。”
小男孩剧烈地颤抖了一下,一下子扑在夏初菡身上。
夏初菡:“你怎么能确定?”
这个问题沈竹楼没办法回答她,而她也不需要他回答,说道:“那这样的包裹应该不止这两个,我们再找找。”
陆陆续续地又找出三个,三个人都汗流浃背,夏初菡道:“现在,我们必须去官府报案,你觉得,我是应该顶着炎炎烈日东奔西跑地去报案呢,还是顶着炎炎烈日守着这一堆可怕的零碎呢?”
沈竹楼:“......”
沈竹楼无法回答,实际上他发现此女的问题他总是无法回答,但问题是,他根本无法同时做到这两件事情啊。
他想了一会儿,说道:“你们先去那边的大树下坐一会儿,我去报案。”
夏初菡表示同意。
等人的时间,夏初菡问小乞丐他看到的人脸是什么样子,小男孩又开始发抖了,捂住眼睛道:“一个半边脸男人这里有一颗红痣,”他指指自己的额头,“还有一个下巴很尖,没有上半边脸......”
夏初菡想象着那副情景,自己都开始发抖了:“是......是两个人?”
小男孩吓得只往夏初菡身上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这样的回忆对一个孩子来说太过残忍,夏初菡不忍再问,可也不能让他真扑在自己身上,连忙双手架住,安抚一番,让他坐到自己一边去,至于味道什么的......唉,自己恐怕也差不多,忽略吧......
待官府的人赶来,日头已经偏西,两个人都快给热化了。仵作查看那些零碎,可是单凭这个,真的很难查出什么线索,夏初菡便趁机说出小男孩提到的人脸的样子,县太爷虽然惊异,但还是让人按着这个线索到附近打探。
他们就住在县衙附近的客栈,夏初菡把小乞丐丢给沈竹楼去打理,而后专心关注案情的后续。
衙役打听到眉间有痣的男人叫张福顺,是一家杂货铺老板,他家里有一个独臂的妻子,妻子勤劳贤惠,虽然只有一只手,可是却比大多数的女人都心灵手巧,心底也很善,在街坊四邻间很得夸赞。
衙役还打听到,张福顺和斜对面的王寡妇不清不楚,那王寡妇长着一张狐狸脸,下巴很尖,张福顺碰到她,简直魂儿都丢了,为了讨好她,总是把自家的东西偷偷往她那里搬,“连自家的老婆孩子都不要了,都把那里当作家了。”一个邻居鄙夷地说。
邻居们还说,张福顺经常殴打自己的妻子,把自己的妻子当作婢仆一般,去伺候他和那个狐狸精,王寡妇甚至敢当街嘲笑他妻子。
年纪大了些以后,那张福顺越发不着调了,整日待在王寡妇家不说,还想把自家的杂货铺也交给王寡妇掌管,对王寡妇家的孩子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都好。
再查,发现,张福顺和王寡妇都失踪了不知道几天了,因为张福顺经常不着家,王寡妇又不得人心,很少和街邻来往,而王寡妇的孩子又在外面务工,所以他们的失踪竟没有人发现。
最后,县官发现,在王寡妇家的猪圈里,有一层不正常的血迹......
当县官准备提审拘捕张福顺的儿子和妻子时,妻子自缢在了自己家中......
其实一切都是有征兆的,儿子在母亲的棺木前流着泪说,自父亲和别的女人勾上了以后,母亲便一天比一天地沉默了,她忍受着丈夫的背叛,忍受着情敌的凌辱,依然勤勤恳恳操持着这个家,可是她的忍耐并没有换来丈夫的悔悟,而是让他愈发变本加厉......他甚至会用拳头逼着她去伺候他和那个女人......
背叛也就罢了,何故又要凌辱?凌辱也就罢了,为何还要把她孩子应得的一切也要夺去?
不知什么时候,她喜欢上了看屠夫杀猪,每天风雨无阻都要去屠作坊看屠夫杀猪,然后有一天,她的丈夫又要她给他和那个女人做饭,儿子出来阻拦,被该丈夫暴打了一顿后,她便开始默默地准备一些奇怪的东西,比如说杀猪刀,比如说大木盆......
再后有一天,儿子被母亲吩咐去外祖父家看看,回来后,便一直没有看到过父亲的身影......
案情曲折,破案迅速,内情让人唏嘘。
最后,却没有什么好断的,因为凶手选择了自杀......
夏初菡听后心里很难过,哪怕以前听过再多,再听到这样的事情依然会难过。
县太爷因为他们的得力相助奖赏了他们二十两银子,夏初菡没有让小乞丐听闻案情的始末,她只把二十两银子都给了小乞丐,并转述了县令的嘉奖。
对于男孩来说,那些夸赞比真金实银还要让他激动,生平第一次,他学习到了,那让他饱受恐惧折磨的特质,原来还可以做这样了不起的事情......
而这些,都是眼前的这个女子教给她的......
所以当夏初菡准备离开此地时,小男孩再一次哭着问她:“姑姑,你能带走我吗,你看,我能挣钱了,我还会干活儿,我吃的很少。”说着,把手中的银子都推到了她的怀中.....
她眼中含泪,点了点头,问他:“你姓什么?”
“陈。”
“那以后你就叫陈夏吧,你姓陈,我姓夏,我们相见是在夏天,好听吗?”
“谢谢姑姑。”
夏初菡微笑着摸了摸他的头,“以后,你就是我的眼睛。”
这一年,她不仅捡了一个男人,还捡了一个男孩,他们一起回到了母亲留下的那处宅邸中。
故居破败,草木葱茏,可是此处风景甚好,山水相依,鸟语花香。
沈竹楼用剑把锁撬开,他们走进去,十多年的荒芜,这里已经成为狐兔出没的地方。
可是她环视四周,却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