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作品:《大人物

    不敢靠近远远围观的众人没有丝毫感动,反而觉得滑稽。这种电视情节怎么能出现在冒记脾气暴躁、只对他的狗温柔、不能点菜还要排队的毛老板身上呢?这太不科学了啊!

    三千港的老老少少说实话根本都不能想象他们的阿毛如果有一天要结婚,会有这么个恶心的桥段。在他们心中,应该就是——阿毛看上了个小妹儿,小妹儿欢天喜地要死要活非要嫁给他,他淡淡哦了声,事情就办妥了。

    现在是什么情况?(╯‵□′)╯︵┻━┻

    ***

    离烟这时才注意到毛毛今天开的车,不再是普通的轿车,这是一辆紫色的跑车,几年前的经典款,现在有钱也买不到了。

    她再看看她毛哥,不知什么时候头发已经染成了配套的紫色。

    再往下细看,咦,今天的花短裤和夹脚拖鞋也都是紫色的啊?

    离烟哇一声哭出来,这回,是在哭自己笨。

    好笨好笨啊,冤枉了毛哥我怎么会这么笨!

    她感到很抱歉,也蹲在地上跟毛毛道歉,毛毛扯着她:“你站起来,爷还没说完呢!”

    笨蛋小烟烟破坏了毛爷爷的完美剧本,但好再群众都表示回家后会自动清洗记忆,保证十年后记得的是毛爷爷的那个完美剧本。

    毛毛清了清喉咙,虽然这辈子也算见过不少大世面,但是啊,这会儿真的有点紧张呢!

    “烟烟。”他郑重其事,“我从小就希望能在这里向我爱的妹儿来上这么一次,大老爷们脸皮薄,你千万不要拒绝我,这里这么多父老乡亲,我今天必须成功。”

    半威胁半可怜,话说出来还特别没文化。要是换一个人肯定文绉绉的,什么叫“来上这么一次”?真是……

    但之前盛爷要给他家阿毛改台词时,毛毛是拒绝的,他说:“爷不要弄的像别人那样,爷就是爷,爷很自信的!”

    盛爷一掌盖下:“爷爷您滚!”

    毛毛话没说话,心里小九九:“爷才不要那样,搞不好爷家小妹儿在爷求婚的时候想起许文博那家伙爷这辈子就毁了!”

    话虽然糙了点,但被求婚的小妹儿感动了,她呼出一口气:“靠,好爽……”

    毛爷爷跪在下面,挑着眉纠结:“媳妇儿,你这画风不对吧?”

    离烟笑起来,接过那颗大大的钻戒:“你快起来,膝盖疼不疼啊?毛哥我也好爱你哦~~”

    但毛爷爷没起来,而是扭头看观众。毛爷爷的脾气大家都知道,这就是厚脸皮的要掌声了!观众们不敢怠慢,哗哗哗拍手。毛毛这才施施然站起来,抱着小妹儿:“没事,不疼,来,咱们戴上。”

    掌声持续,毛毛将戒指送进烟烟细细的无名指,戒圈是正正好的,但是钻石太过沉重,鸭梨山大。离烟捧着手:“这么大怎么戴啊!”

    毛毛笑着没解释。

    他这辈子最落魄的是在美国的那段时间,那时有一个小胖妞生日,拖着他去奢侈品街上闲逛,他那时买不起,后来发誓,如果有机会,一定要给她买最好的,让她就算没有父母陪着过生日,也能高高兴兴。

    那年圣诞节时,他知道了原来这个小胖妞并不稀罕这些,因为她拥有很多,她带着玩具一样的钻石项坠去参加舞会的样子,毛毛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所以选戒指时,他选了个更大的。这么大的钻石现在已经不好找了,所以求婚的时间拖了几天。

    他指着戒指:“你哥哥说我疯了,可是我觉得,只要你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呢?烟烟啊,你喜欢你毛哥选的戒指吗?”

    虽然离烟拥有的珠宝数不清,但她唯独喜欢这枚,这枚透着浓浓煤矿土财主气息的玩具型钻戒。

    ***

    紫色跑车从码头飞驰至三千巷口,不知道为什么平时应该在外面纳凉的邻居们都不在,毛毛牵着离烟踏上青石板,身边的小妹儿一路都在看自己的手指,时不时跟他撒娇:“好累哦~”

    戴着这么大颗钻戒,手指真的好累哦~~

    冒记门口亮着一顶灯笼,温温润润的,一只小狗兴奋地趴在门口,汪汪汪地呼唤。毛毛拉着离烟走得快了些:猪耳朵等我们好久了。

    离烟蹬蹬蹬跑到冒记门口,猪耳朵忠诚地蹲在大门的正中间,肉嘟嘟的短脖子上围着一个红色的丝带蝴蝶结,嘴巴里咬着一个丝绒盒子。

    它晃晃悠悠挪到离烟脚边,仰着头让她取盒子。离烟蹲下来打开那个盒子,看见里面又是一个戒指。毛毛挠挠头,再准备一个戒指是他家阿赞的主意,那时他说:“再选一个。”

    毛毛炸毛:“爷一辈子就结一次婚,干嘛再选一个啊?”

    然后他又被揍了,日理万机的盛爷吼他:“你特么脑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这么大个戒指你让她怎么戴出门?你特么还得给她配一个排的警卫你累不累啊?爷让你再选一个小的让我妹子平时戴着你特么一定要老子说这么明白才懂?”

    毛毛也蹲下来,揉了揉猪耳朵的脑袋:“干得漂亮。”

    猪耳朵骄傲挺胸:“汪最聪明伶俐又可靠了,汪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铂金的戒圈,大小正正好的钻石,内圈刻着两人的名字,离烟看了又看,毛毛拿过来戴在她中指上,说:“平时带这个吧,方便。”

    嗷,离烟抱着她毛哥不撒手,什么都说好。

    猪耳朵:“烟烟以后就是汪的了,戒指是汪给她的!”

    毛毛:“你滚!”

    ☆、第92章 结局

    突然,巷口响起鞭炮声,猪耳朵汪汪叫着跑出去,离烟追在它肥肥的屁股后面,跟着看热闹。毛毛单手插袋,看着自己的女人和自己的狗。之前明明没有人的三千巷蓦地涌出了好多人,那么窄长的巷子,家家户户都在笑,都在看着离烟。离烟越走越慢,不知道大家为什么看她。她回头找毛毛,毛毛伸出手。

    离烟放弃了猪耳朵往回跑,被毛毛拥入怀中。他说:“看你还乱跑。”

    离烟看着他,他指了指天,说:“看。”

    天空中突然爆出巨响,整个三千港似乎都在震动,天上有好多五颜六色的烟火,各种各样的图案令人目不暇接。小孩们欢呼着、拍手着、笑着、闹着,大人们终于把家里的小板凳搬出来,扇着一把竹扇在门口纳凉。

    一切又都是原来的模样了。

    离烟转过头问:“是为了我吗?”

    毛毛笑着点点头。

    一架直升飞机从海面上划过,渐渐升至高空中,有人在飞机上拉起横幅,横幅做了夜光处理,夜越黑就越能看得清楚。那上面在说:“我爱你,烟烟。”

    离烟捂着脸捶她毛哥:“好老的桥段啊。”

    毛毛捂着她的小手表示:“一辈子就一次,俗就俗吧。”

    毛爷爷的求婚想表达的宗旨就是:爷不差钱,爷能给你全世界!

    盛爷称之为:土豪的逆袭。

    而此刻,在海面上有一艘小艇,上面几个人累死累活地不停点烟火,被烟硝熏得灰头土脸。三千港人最爱的宋大律师说:“真是够了,做兄弟做到这份上我都被自己感动了。”

    他即使是在宽阔无边的海上,都要穿西装,而一旁默默无言的盛爷则比较随意,穿了花短裤夹脚拖,在被劈叉飞出来的火花烫到时,忍了忍,没骂出口。

    团子倒是乐在其中,拿着几根仙女棒棒在一旁玩,盛爷还得是不是去看看,叮嘱她:“别站在船边,别烫着手,眼睛别一直看,会疼,会不会冷?要不要喝水?”

    团子挨着他,笑着说:“我不会嫉妒的,别担心。”

    盛爷哼了哼,转而笑着揉了揉她的脸。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他们老盛家的男人都很忠诚,虽然当年婚求得不怎么样,但盛爷自认为这些年自己作为一个丈夫,表现得可圈可点,让他女人十分性*福。

    三千港海岸线连绵不断,在这艘小艇停泊的地方附近其实还有其他的小艇,只是隔着一望无际的大海,大家彼此见不到彼此。如果从直升机上观看,就能发现,毛爷爷求婚后的庆祝仪式动用了二十艘小艇,烟火整整持续了一个小时。

    三千巷内,猪耳朵蹲在主人身边,一下下用尾巴勾着烟烟的脚踝,毛毛说:“三千巷不会被拆迁了。”

    离烟淡淡恩了声,爸爸终是放过了这里。

    毛毛偏过头,看隔壁盛家的小房,心中无限感慨。

    看完了烟花,两人进了冒记,猪耳朵摇摇晃晃地跟着,很勤劳地跟离烟介绍这里介绍那里。但从冒记的装修就能看出毛爷爷是个念旧的人,离烟很安心,这样的人,她很安心。

    两人进到房间,毛毛靠在床上看着她,这里有许多他们的回忆,他挑着眉眼,无声地吸引她过去,离烟走到一半却被另外的东西吸引,那是她曾经见过的,毛毛小时候的照片。

    他小时候太瘦了,猴猴的看起来就很调皮,但他爱笑,所以又显得特别机灵。离烟摘下那张旧照片,看了好久好久。被冷落的毛毛蹙着眉挨过来拿走照片,问他家准媳妇:“这家伙有我好看?”

    离烟轻轻嗯了一下,根本藏不住鼻音。毛毛弯腰去看,被吓了一跳。

    “哭什么?”他苦恼。

    离烟抹着眼:“没什么,真的,别问了。”

    毛毛笑着:“要嫁给爷就这么开心啊?”

    “是啊。”离烟抱住他,“很庆幸,毛哥,我不是在做梦吧?”

    “恩。”毛毛亲了亲她。

    ***

    三千港毛爷爷要结婚了,这个消息震撼了所有的小妹儿,多年追随他未遂的妹儿们愤怒极了:不是不结婚吗?不是单身主义吗?妈蛋你还我青春!

    没有谁会愿意一辈子单着,只要能遇上那个对的人。

    毛毛动用了他在盛爷那里的百分之三十股份,反正不差钱,怎么恶俗怎么来,求婚的大钻戒和烟火秀效果很好,当晚小阿毛十分舒畅,所以毛毛认为婚礼也必须让小妹儿满意,这样他家小阿毛才能幸福。

    婚礼有两场,玉城和三千港。玉城的婚礼是西式的,离烟穿白纱,毛毛穿西装。婚纱是从国外运来的,上面也是恶俗地坠满了珠宝,离烟在休息室里跟她毛哥商量:“说好了,这次让你,下一场我要穿得朴素一点。”

    她毛哥最近的风格实在是太过奢华,离烟一时没适应。

    毛毛点点头:“也可以啊,只要你高兴。”

    婚礼开始,离烟从门缝里发现了许文博的踪迹,她诧异极了,毛毛为她整理头纱,说:“男人的事,其实很简单。”

    司仪安排了一个长辈上台说话的环节,毛爸毛妈推说自己口才不好,硬是要让曼文上。曼文每天被毛毛的好汤水养着,现在是一点也看不出来生过病,她精心打扮过了,站在台上十分吸引眼球,她没有厄长的发言稿,只是问毛毛:“还在怪我剃了你的头发吗?”

    知道内情的人都笑了,毛毛站在台上一脸尴尬,最后无奈的笑了。曼文其实对答案真的无所谓,因为她知道答案。

    这场婚礼最特殊的,是新娘的发表感言。在今后的很多年,毛爷爷在自己婚礼上哭成狗的话题还是能被津津乐道。

    一个大男人,为什么哭呢?

    是因为好不容易娶到媳妇吗?

    可这世上的小妹儿千千万万,有什么好哭的?非要哭成那样?

    因为啊,新娘娇娇小小一个,站在台上,面对着新郎说:“毛哥,谢谢时光让我们相遇,在四年前的美国。”

    新娘只说了这一句,大家就发现新郎红了眼眶,一脸不敢相信。

    真是可以去演男主角了啊,不就是说你俩在美国的相遇么,有必要这么感动吗?(╯‵□′)╯︵┻━┻

    ***

    新郎哭了,新娘却绽放最美丽的笑容,她说:“谢谢你在生日的时候陪伴我,谢谢你带我出席圣诞节舞会,谢谢你给予我的关怀和照顾,谢谢你让我自信和勇敢。谢谢你帮我养大猪耳朵,谢谢你,一直在等我。”

    坐在主桌的小狗狗听见自己的名字,轻轻汪了声,从椅子上跳下来,跑到离烟的裙摆边坐好。它今天也洗了澡吹了头发磨了指甲,脖子上戴着蝴蝶领结,冲着那边没出息哭出来的新郎汪汪叫。

    猪耳朵:“哭什么?汪听说这时候要倒立哦~”

    离烟慢慢走过去,踮起脚给新郎抹眼泪,带着笑意:“哭什么?我都想起来了,不好吗?”

    毛毛狠狠吸了吸鼻子,脸颊稍微有些红:“没哭,是被风眯了眼睛。”

    这是离烟第一次见她毛哥哭,她笑着笑着就红了眼,鼻音浓浓地:“别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