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作品:《重生后我如愿嫁给了乞丐

    铁簪锋利非常,林纸鸢对着狼身没头没脑的刺下去,一边刺一边大声嚎啕,她怕到极致,大脑几乎一片空白,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一定要去救他。

    忽然,她刺中了关窍,一股狼血喷涌而出,溅了她一头一脸,野狼的身子软了下去,林纸鸢赶紧停手,怕铁簪透过狼身伤到季明烨。

    她捉着两只狼耳,使出最大的力气将狼身拖开,转头来看季明烨。

    还好还好,季明烨虽然一身鲜血,但眼睛还睁着呢。

    林纸鸢抽泣了一声,呆呆的看着季明烨,不敢去搬动他,甚至不敢去细看他:“你还好不好?”

    刚才几乎被林纸鸢震慑住的八目回过神,赶忙过来帮着把野狼搬开,林纸鸢泪眼朦胧,狠下心来要去看季明烨的伤势,就见季明烨一把跳起来,将她紧紧抱住。

    林纸鸢不可置信的看着他:“你...你没有伤着么?”

    季明烨低头看她,就见林纸鸢满脸鲜血,满头青丝流移四散,随风而动,狼血在她白皙的脸上化了开来,比最好的胭脂还要鲜艳,纤弱与野性在这一刻结合,林纸鸢美得像林中的山妖。

    季明烨低头看着怀中的美人,声音远远的传入林纸鸢的耳朵里:“我怎么会有事,倒是你,你有没有受伤?”

    林纸鸢摩挲着季明烨的臂膀,疑惑道:“这些血?”

    “是狼血,你看。”

    林纸鸢低头看去,就见野狼腹部被豁开了一条极大的口子,鲜血便是从那里流出来的了。

    季明烨笑道:“这头狼应该是被狼群赶出来的,你别看它大,实际上它还没长成呢,捕猎经验也不成熟,居然把肚子亮到人前,这不是找死来的么?”

    林纸鸢抽了抽鼻子,好半天才开口说道:“你吓死我了。”

    “是你吓死我了,你刚才靠的那么近,我生怕它临死挣扎伤了你。”

    二人还待说些什么,八目蹲在野狼旁边轻轻的咳了一下,林纸鸢猛然意识到她还和季明烨抱在一起,赶紧小手一推,将季明烨推了开来,背后身去。

    八目避开季明烨恼怒的眼神,死盯着地上的死狼不抬头:“我们快点把这里拾掇了吧,还赶着下山呢。”

    季明烨没好气的说道:“那你倒是动手啊。”

    八目赶忙抽出自己的匕首,细细的将狼皮剥了下来,季明烨则是走到死鹿旁边,试图割一点没被狼咬坏的鹿肉。

    可惜这头狼傻不愣登,对着鹿一通乱咬,完好的鹿肉并没有多少。

    二人分头行事,手脚飞快,显然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林纸鸢帮不上忙,便赶紧拔了些野草,编成草绳,以便去捆狼皮和鹿肉。

    三人满载而归,但由于耽误的时间太多,回到小院时已经是月上梢头。

    大家烧水的烧水,洗漱的洗漱,做饭的做饭,终于赶在午夜前安置好了一切。

    林纸鸢躺回熟悉的炕上,那种被野狼吓到,如芒在背的感觉渐渐消逝了去,一股奇异的新奇感和兴奋感油然而生。

    她在炕上翻来翻去,想了半天还是不得劲,又爬起来看了看挂在墙角的狼皮,还大着胆子去摸了一摸,高兴得直乐。

    “明天我就去找皮匠,让他将这狼皮处理好,给你做件大袄!”

    林纸鸢摸了摸狼皮上的几个孔洞,笑说道:“早知道你这么行,我就不上去丢脸了,还把这么好的狼皮捅破了。不过也没事,有破洞的地方我给你缝在里面,把好的风毛露出来,保准给你做得又保暖又好看。”

    季明烨看着她兴高采烈的模样,十分惊讶。

    他一路上还在为自己下探狼腹的行为自责,觉得这样会吓到林纸鸢。

    毕竟林纸鸢是位听到风声都会梦魇的柔弱女子,经此一役,说不得要做噩梦。

    他都已经做好了彻夜照顾的准备,没想到林纸鸢对着狼皮品头论足,毫无害怕的意思。

    季明烨试试探探的问道:“你现在可害怕么?”

    林纸鸢站得有些冷了,忙回来缩进被窝里,对季明烨笑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点儿也不怕,只觉得新奇有趣。”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她一直囿于院墙之中,从未出过这样的远门,见过这样新奇的事情。

    而且重生之前,她在苟宅度过了两年暗无天日的时光,这段时光虽然给她留下了阴影,却也磨炼了她的心智。

    重生之后,她先是挣脱了父母强加给她的婚姻,又参与了苟举人的倒台,身边还有着季明烨的陪伴,那日醉酒算是将心中的阴郁愤懑都发泄了出去,此时方觉得重新活过一回,心态都变得不一样了。

    季明烨的眼神中带着一丝赞许与安心,他也发现林纸鸢在祠堂一事发生后,似乎变得刚强了许多,不管以后将要发生什么,这总归是件好事。

    ***

    皮子得七天才能做好,林纸鸢便趁着中间的空档给季明烨缝制大袄。

    既然都加上风毛了,那肯定不能用棉布缝,非得用丝绸不可。

    既然用了丝绸,那肯定不能光秃秃的就一块料子,非得绣花不可。

    林纸鸢从嫁妆箱子里找出一块仓青色的丝绸,在季明烨身上比了一比,感觉颜色倒是十分相配,就是不知道绣什么花样。

    她凝神苦想了半天,季明烨的皮相是十分过得去的,寻常花样总显得俗气,非得要个不一样的才好。

    突然,林纸鸢灵光一闪,既然这风毛是狼毛,干脆就在大袄上绣一只狼首,穿出去肯定气派。

    她打定主意,就要画花样子。

    可林纸鸢在画费了三张纸,愣是没画出自己满意的花样。

    花草虫鱼林纸鸢信手拈来,唯独这狼首十分难画,不管林纸鸢刻画得如何细致入微,始终比不上季明烨后背上那只狼首来得有气魄。

    季明烨缓步踱了过来,眼睛一瞥:“哟,这狗头还挺威风。”

    林纸鸢算是明白那天八目的心情了,她嘟着嘴巴,说道:“这可是要绣在你的大袄上的,我都这么尽心了,你还笑我。”

    季明烨心中一动,笑道:“那就不做了呗,狼毛最是保暖,寒冬腊月穿着都要出汗,现在都早春了,你做它干什么。”

    林纸鸢坚持不懈的开始画第四张纸:“不能穿就留着下个冬天穿呗,衣裳不嫌多,日子还长着呢。”

    见季明烨默然无语,林纸鸢突发奇想:“要不,你脱下衣裳给我看看,我对着你后背上的狼首画。”

    季明烨嘴唇一勾:“不知羞。”

    说罢接过林纸鸢的笔,只用了寥寥几笔,一只威风凛凛的狼首便浮现在纸上。

    林纸鸢不可置信的看着季明烨,开心得几乎跳起来,她拿着画左看右看,这狼首运笔简单,线条极粗又形神具备,是极适合刺绣的花样子。

    “季明烨,你还会画画呀?”

    “以前...带着八目卖过年画,就会一点。”

    岂止是会一点,林纸鸢突然想到了什么,又扯出几张宣纸,说道:“你不拘什么再画些来,就要刚才那种简单又传神的画法。”

    季明烨抬手又是几笔,画了些海水,刀剑,琴笛之类的东西,每一样都是又大气又有新意,和闺阁女儿画出来的花样子截然不同,用在男子的服饰上定然是不错的。

    林纸鸢越看越喜欢,她拍了拍季明烨的肩膀,笑道:“以后我出门当绣娘,你在家里闲不住的时候,就给我画些花样子,我们俩何愁积攒不下银钱!”

    她憧憬着未来的生活,开心的说道:“等我们自己赚了钱,就去买地,盖一间属于我们自己的院子,你不想在林家镇住,我们就买远些,干脆就和春香小顺去做邻居,平时我在绣房里干活,到了淡季我们就一起出门打猎。”

    林纸鸢越想越美,自顾自的说完了,她便拿来绣绷,一点点将花样描了上去:“我可得快点将大袄做好,还有几天就到了我和舅舅约定的日子了,等我进了绸缎庄,就没那么多空闲时间做这个了。”

    季明烨看着林纸鸢欢欢喜喜,忙忙碌碌的模样,倒像是他们之间有万年不散的宴席。

    这让他怎么开口说走?

    其实,不光是林纸鸢满足于现状,季明烨对当下也是极喜欢的,周围的细作不知道为什么都撤走了,眼前的岁月静好几乎让他生出一场错觉,仿佛他可以就这样和林纸鸢生活下去。

    可能是老天惜他苦志,将这一段美好的时光借给他的吧,但有借就有还,他身上背负着的东西总归是要去了结的。

    想到这里,季明烨狠下心来,从安顿好她的层面开口说道:“你刺绣技艺精湛,若是有机会,便和你舅舅出来单干吧。”

    林纸鸢抬起头来笑道:“我以为我想得就够长远了,没想到你比我想得还远些,我连绸缎庄都还没进去呢,就想着单干?”

    看季明烨脸色略有些阴沉,林纸鸢停止了打趣,正色问道:“可是有什么缘故么?”

    季明烨沉声回道:“我感觉,锦绣绸缎庄的王掌柜,不是什么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