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兆
作品:《剑神》 “陈姐姐,我在这里。”
天边的最后一丝暖色落幕,林小桃等到了失魂落魄的捕尘。
不弃城没有宵禁,初雪时节,回客栈的一路依旧热闹。小桃没心没肺似的,这摸摸那瞧瞧,眼睛里装了只小兔子,又灵又精。
“陈姐姐,你看那个!”
捕尘从自己的思绪抽离,她望过去,远远地,只见一座高台上挂着一杆醒目的黄色旗子,拥挤的人群围绕在下面,不时爆发出几声赞叹或长吁。
“那是什么?”
小姑娘垫起脚,没看出名堂,预备往里凑,捕尘眼疾手快,一把拉住她,“试命台罢了,你别去,兵器无眼,小心误伤。”
所谓试命台,来历并不久远。
从前的不弃城是恶人窝,新任城主徐姓公子开放城门后,诸多豪杰闻名而来,恶人窝便不能再是个纯粹的恶人窝了。
正道之士的“秩序”与不弃城住民的思想相悖,各种新仇旧恨,矛盾冲天炮一样的激发。再加上众人并不服新城主,几方斗得乌烟瘴气,城似荒城。
终于,后来闹到了城主府,城主雷霆手段擒住了闹事者。但他给足了几方面子,并未借此杀鸡儆猴。
没多久,他在城内设下十处“试命台”,定了个明面上的“凡不弃城者,一锭碎银上台,台上动手不问生死,台下伤人以命抵命”的规矩,城里才逐渐安定下来。
发展到至今,那试命台甚至变成了不弃城的一大奇观,毕竟江湖人的生死之斗不是谁都有机会看的,有些人也借此做起了生意。
就好比前面的试命台,分为黄旗与黑旗。若竖黑旗,则表示此地用于处理仇怨;竖着黄旗,则代表此地在打无仇擂台,赌坊似的,押钱买哪方输赢。
捕尘看着疯狂吆喝的人群,捉住小桃的手腕,把她拉到旁边的馄饨摊上,点了碗红油馄饨,简短地说明了试命台。
她嫌恶道:“在这里挣赌命钱的大多是亡命之徒,来钱快,所以腌臜手段层出不穷,没什么好看的。”
小桃盯着灶上袅袅蒸汽,忽然道:“那个规矩不好,如果有人约战于此,另一人不愿上去,该当如何?”
“那就是他们的事了。押上银锭,只要人是在台上死的,城主便不会发难。”捕尘说得含糊。
这规矩本身就不是为了“约束”而定,可操作空间极大,用来堵住各方的嘴而已。
小姑娘又问道:“被杀者的亲朋好友找过来了怎么办?岂不会把人命算在城主头上?”
捕尘挑眉,“怎么会呢,试命台设在闹市,谁往台上一站,几十双眼睛就跟上来了。”冤有头债有主,谁杀人,谁还债。想迁怒徐道成,总得掂量自己比不比得过当年城门口吊着的那些尸体。
“啊,原来如此。”
祸水东引,坐山观虎斗。
小桃接过装馄饨的汤碗,费劲地在脑子里扒拉出了这两个词。
“不弃城太乱了,虽说比以前好了些。小桃,这里不适合你。”捕尘递过去一只勺子,怕她害怕,刚要接两声安慰的话,就听到一句——
“那徐城主,可真厉害。”
骤然的赞叹,捕尘一怔,差点以为她明白了什么。
“徐……徐城主确实有能耐,否则不会有现在四方共存的不弃城了。”
“没有他,不弃城就是一座被江湖不容的魔城。如今的不弃城四通八达,生机繁荣,是商贾来往的重要枢纽,由这里经手的商案养活了不知多少人。”
向来吊儿郎当的说话方式不自觉地变得温柔。捕尘的语气里有满出来的仰慕,她情不自禁地笑了笑,抬头发现小桃定定地瞧着她。
她的瞳仁明明很干净,却让人不太舒服。那眼神是探究疑惑,更有几分旁观者高高在上的姿态。很熟悉地,让捕尘想起了一个人。
飘摇剑夏泽。
“小桃,你有心悦过谁吗?”
林小桃舀起一个馄饨,迫不及待地用嘴唇碰了碰,烫得她举着勺子呼呼吹气。
“心什么,什么意思呀。”
“就是发自内心喜欢的意思,想起他就会心情愉悦,为他做任何事都会快乐。”捕尘换了种说法,眼底没放过她任何表情。
“有!我喜欢好多呢。”小桃大口嚼着,腮帮子鼓起,她毫不犹豫道:“我喜欢这碗馄饨!”
她咽下吃食,反悔一般,“不过我不能为它做任何事。我只能为它等一会儿,等它凉了再吃掉。”
“我最喜欢我自己啦!我可以为自己做任何事!”
她咕咚咕咚喝下小半碗汤,餍足得眼睛眯起,像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子。
真是个小孩儿,捕尘这样想。
“陈姐姐,你不吃吗?好好吃哦。”
捕尘摇摇头,看着小姑娘大快朵颐。“说起来,我吃过的馄饨里,当属风来居的最佳,”她半是缅怀道,“可惜吃不到了。”
“为什么?”
“因为风来居的馄饨是上一位小二的独门手艺。”
二小邱最擅长做馄饨,皮薄肉厚,每次给她包的馄饨最是特殊。他总会别出心裁,变着花样调制她喜欢的馅,端给她的汤底更是深夜守着炉灶柴火一碗碗炖出来的。
江湖广传,如意夫人身边的仆人卧雪炒茶,是世间的最深情。可现在想来,小小客栈里的一碗馄饨,也并不羞于传闻里的灌云灰。
“他去哪儿了呀?”
“回家了吧。”她还了一锭金,连带着他倾注的所有情意,一起退回去了。
“好了,吃饱了我送你客栈,林公子怕是急着找你了。”捕尘岔开话题。
弯月含锋,夜霜作刃。相比白日,晚上又冷了些。
幸好一碗馄饨带来的暖意足够支撑,小桃脚下踩着自己的影子,走得东倒西歪,她的瞌睡虫从来不分场合。
捕尘怕她睡去了,跟她没话找话。
“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嗯?我想,想学……学……”她糊里糊涂地揉揉眼睛,一个哈欠把声音盖去。
“小桃,我要离开不弃城了。”捕尘搀着赖皮狗一样的小姑娘,她非常小声地自言自语道:“他要我走,定是有缘由的。”
“他虽然从不开口表述,但我知道,他一直都对我很好。他替我挡灾,陪我胡闹,为我在偌大的城里建起一座风来居。”
“他……应当是喜欢我的吧。”越是这样想,捕尘心里越没有底气。
他其实是在逗弄她吧。
捕尘红了眼眶,她缓了缓心绪,扶正小桃,“醒醒,小桃,到了。”
“陈姐姐。”
林小桃握着她的手,眼睛还没睁开,倒是先嗲声嗲气地致谢:“陈姐姐,谢谢你。我今天玩得很开心,以后,我会报答你的。”
捕尘跟着软下心肝,轻轻推了推她,“快进去吧,外边冷。”
“那姐姐再见。”
小姑娘走了几步,忽然回头,“陈姐姐,能不能帮我闻闻。”
“什么?”
“兄长不让晚上吃东西,怕积食。陈姐姐快帮我闻闻身上臭不臭。”小桃吐了吐舌头。
捕尘了然,好笑地探身过去,“怎么会臭,小桃像一只小馄饨,嗯……还有一点……”
她辨别了一下,不确定道:“花香?”
捕尘自幼习追踪术,嗅感是必修之一,她的五感皆是一等一的灵敏。但这花香太淡了,且再闻,似乎也不是纯粹的花香。
“这个季节哪有花花,是不是在街上试的胭脂味呀。”
捕尘点点头,“大约是迎春花的香气,应该是胭脂味。”
“那就好,陈姐姐,我进去啦!”
小姑娘殷切地挥了挥手。
捕尘转过身,消失在不弃城中。
我只在半夜才写得出来。两千多字从半夜三点写到第二天上午十点。所以我需要评论支持,没反馈的话就真的坚持不下去了……
我当然也清楚,如果我的故事足够吸引人的话,是不需要我这么乞讨的,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