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节

作品:《星二代

    片刻后,他转过身,在麦克风面前站了一下,看向简蔻。

    但又觉得不能这样。

    所以他大步走下台,径直到简蔻面前,蹲身半跪到她腿边。

    眼睛明亮,下垂的眼角像小狗。

    “我知道这有点突然。我也觉得很突然。我没想到我会拿到这个奖,会在这里和爸爸说话。我还没来得及准备戒指……之后补给你。”

    他说着,亲了亲她的指尖,定定看着她。

    顿了顿,敛了笑,特别认真。

    “所以,你愿意让我参与你的未来,在我们的房间里放下那个奖杯吗?”

    “——我是说,你愿意让我陪你共度余生吗?”

    简蔻还愣着。

    根本反应不过来。

    好像“嗖”的一下就到了面前,回过神来时,已经上了贼船。

    原来他想找到她爸,是为了这件事。

    原来他拼命拿奖,也是真的因为她。

    周围吵吵嚷嚷,逐渐遥远。

    简蔻微微抿着嘴,也不知道为什么,眼眶竟然有点热。

    不知不觉,她已经和林玖一起走了三年半。

    她抬头远远看了一眼,他爸眼睛里也明显有水光。

    每一个父亲在交出女儿的手时,都是如此。

    世界此刻静得不可思议。

    好像过了一万年。

    简蔻轻轻点了点头。展颜笑了。

    “我愿意。”

    林玖也笑了。

    亲了亲她的手指,又起身亲了亲她的额头。

    “我喜欢你。”

    已经说了很多次了。

    从今往后,最动听的是“共度余生”。

    ***

    博主“今天林玖分手了吗”已经一个月没有更新了。

    今天微博崩溃完后,她突然爬上了微博,将名字改成“今天林玖领证了吗”。

    最后一位女友粉头目也叛教了,并留下唯一一条交代——

    “不更了。磕豆蔻酒去!”

    从今以后。

    豆蔻甜酒,长长久久。

    - the end -

    第59章 番外:日记

    春节前夕下了一场雪。

    周老爷子近两年身体不太行了, 没了名导演包袱,不工作时穿得像难民。

    他裹着军绿色大衣走进院子,看了眼积雪覆盖下发黑的屋顶, 呼出一口气。

    “今年过年把家里好好收拾一下, 好多不要的东西该扔就扔, 除旧迎新。”

    因为老爷子这句话,张妈和助理们好好折腾了一番。

    周起回家的时候, 他的房间已经被打理过一次了,张妈收拾出来一堆旧东西, 指着问周起哪些要,哪些不要。

    周起一眼看到中间的金边笔记本。

    “我看看, 你先去忙吧。”

    张妈应声出去。

    周起从中间抽出那厚重的笔记本。

    掂了掂, 站了好久,并没有去查看张妈收出来的那堆旧东西,而是坐到椅子上,表情淡漠地盯着那本东西, 有些难以言喻的恍然和莫测。

    周老爷子拍电影一般都会参与编剧。

    或者说,整部电影构思和编写全部都是周老爷子亲力亲为。

    编剧一般只是用来润色剧本以及陪周老爷子讨论剧情发展的。

    周起记得小学二年级,老师教学生写作文后, 有次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叫《我的理想》。

    那时候简蔻还没有出现在周起的世界,周老爷子没有成天把她当成榜样一样挂在嘴边,也没有带着些许的、让小周起似懂非懂的打算,刻意地疼爱这个女孩,更没有让周起小王子的自尊心受挫地要求他去讨好这个小女孩——换而言之, 那时候小周起和爸爸的关系是很好的。

    所以周起在那篇作文里写“我的理想是,成为像爸爸那样伟大的导演!”

    这篇作文可把周老爷子高兴坏了。

    那个周末,周老爷子送了他以前他在文工团当跑腿时买的笔记本。

    “这种金边笔记本当年可时髦了, 咱们班子里那些有钱的少爷小姐们人手一个。我当年也想买一个,但这笔记本贵呀,我一个临时工,薪水还不够我地下室的房租。都是后来我好不容易跟了团里一个剧组,分红拿到红包时,才咬牙买下来的——买了也没舍得用。”

    周老爷子呵呵笑着。

    “笔都不敢往上放,到头来,还是觉得我那一毛钱一个的黄皮工作笔记本好使,敢大着胆子往上写。所以这个笔记本后来就被我供起来了,盯着它就能想起以前的苦日子,就有动力去奋斗。”

    “现在爸爸把它送给你。记住,成为导演的第一步,是想象力。”

    锦衣玉食的周起小少爷完全理解不了父亲以前经历过的苦日子。

    他也不爱听他爸说这些事。

    他只模模糊糊感受到,这个笔记本很重要。

    不过它实在是太土了。

    周起最终让它变成了自己的日记本。

    一个只在他爸眼皮子下面使一使,方便周起得到父亲的表扬,却绝不带去学校,免得被同学们嘲笑过时的笔记本。

    ***

    周起打开笔记本。

    第一页,就是一篇稚嫩的小作文。

    “4月17日,星期三,晴。”

    周起甚至给他的小作文加了一个标题。

    叫《我的朋友》。

    写的内容却是:

    “我最讨厌简蔻了。她就只知道讨好大人,打我小报告,讨厌死她了,爸爸妈妈就知道表扬她,切,成ji好了不起啊!大家都只会围着她,而我不会,我才不会和她当好朋友!”

    那时候小周起应该还不知道成绩的“绩”怎么写,所以用拼音代替了。

    周起想,简蔻刚刚出现在他童年中的前半年,他和她的确是朋友。

    他也的确想和她成为好朋友,否则又怎么会在日记第一篇,用《我的朋友》来描写一个不是他朋友的小女孩呢。

    可讨厌也是真的讨厌。

    那种讨厌,应该更倾向于嫉妒和不安。

    嫉妒她得到了他爸爸妈妈的偏心。

    嫉妒她的好成绩,好人缘,并且敏锐地从中嗅出了一种让他觉得他和简蔻不平等的不安。

    “8月20日,星期六,晴。

    《海边游记》

    简蔻太讨厌了,她竟然让我帮她穿鞋子!

    我又不是她的用人!平什么啊!”

    依然是错别字漫天飞的一篇日记。

    周起有些想笑。

    其实多少还记得,小简蔻当时是被海蜇一类的东西给蛰了。

    倒不是真的让他帮忙穿鞋子,就是抽抽搭搭的时候,很自然地抬了一下脚。

    周起的笑只是稍稍浮现一下,就收敛了。

    他当然没有帮她穿鞋子。

    不但没帮忙,还倍觉屈辱地推了她一把。

    小简蔻坐在地上,太错愕了,以至于忘了哭。

    她看着他,眼睛圆滚滚的,像一只小奶猫。

    周起继续往后翻。

    他写日记其实并不勤快。

    说是日记,实际上只有情绪来了,才会往上面记上几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