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作品:《骨债

    再然后便是被一个人从松鼠洞中抱出来,夜寻。

    他是我结交的人中,唯一一个正常些的,而且,他还很好看。

    可惜,千溯来接我之后,他就不见了。像是片雪,冬天走了,就再看不到他了。

    而我却会常常想念他,莫名其妙的。

    那个时候我按着魔界的年龄,正值情窦初开的旺季,可叹的是我因为没在母体中呆够时间,身子发育依旧是格外的缓慢,看上去若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

    遂而当我在感时伤春的发了一天的呆后,下定决心向千溯摊牌,沉沉道,“我有喜欢的人了。”时,千溯神色徒然滞了一下,随即微微敛起眉,沉吟半晌,才有点小心翼翼又有点复杂道,“莫离?”

    我一怔,怎么能同他扯上关系?

    他眉间凝滞一缓,缓缓的松了一口气。

    莫离年轻风流的那段时间还是个恋童癖,勾引了不少小女孩,害的家中有女孩的,人人自危。

    我心里微妙了一下,决定暂时不要将夜寻的名字说出来了。

    只不过经由千溯这么一提醒,我才想到,虽然我时时都会想念夜寻,但他似乎压根不会理我。过往的时候甚至于戏耍着整我来的,害我吃了断肠草,差点疼死过去。

    还有几次要把我丢掉,若不是我英明机智,早被他甩开了。

    但我想他的时候,却不会记着这些,我觉着他很好,是有的时候他躺在光影斑驳的树下,眸光沉静几近空灵,偶尔会落在我身上。

    虽然当时以为他的神情冷清入骨,事后回想却记不得那些冷清。记忆画面衬着阳光,给我一份格外温柔的触感。

    恍似那个时候,他就是以温柔的眸光看着我的。

    我以为,他是很温柔的。

    再然后,我自己埋头学了几首风骚的诗,想着到时候再见到他,我就念给他听,显得我多成熟老道。又或者得了他消息给他寄过去,显得我多矜持委婉。

    于是千溯看公文,我就写情诗,正儿八经的端坐着写。

    他偶尔会懒懒睇眸扫我一眼,不晓为何,一次便开了口,似笑非笑的让我念。

    我点点头,正儿八经的放下笔,正儿八经的开始摇头晃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谦谦君子,淑女好逑~”

    “情诗?你写给你那心上人的?”

    我脸上发热的没吭声。

    他抬眸瞅我一眼,笑一声,再道,“诚然,你这么写是不对的,你现在还不是淑女,是幼女。”

    我想了想,总觉着有点不对,”这个,改了是不是奇怪了些?“

    他慢条斯理的又批示完了一张公文,丢到一边,”情诗这个东西,总归该贴合实际一点才行。你说淑女,人家收了信约莫是想不到你头上的。倘若加的是幼女,唔,他想必也就记起自个犯下的罪孽了。”

    我细思之下觉得分外的在理,大笔一挥,改了。

    这情诗后来落在千溯书房,忘了收回来。

    一回木槿玩闹,不晓得怎么将之翻了出来。

    她肉嫩的手,气呼呼的抓住那张薄纸,冲到了我的寝房,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姑姑,怎么办?有人陷害我。”

    我立马过去将之抱起来,还未来得及哄,便被那一张纸上的被泪滴晕开的墨迹吓了一跳。心不在焉且微微难过的直瞅着那纸,“怎……么了?”

    她手指大力的戳了几下”幼女“二字,眼泪答吧得更加厉害了,“姑姑,我的清白算完了……我真没给人写过这诗的。”

    我,“……”

    事后,千溯晃悠悠的过来一趟,那张惹哭木槿的情诗也随之再度消匿了踪影。

    我心累的问他放哪儿去了,他说成长的痕迹么,得好生收着。

    我,“……”

    闹出的笑话愈多,各种各样的事辅助着我无法遗忘,遂而便让我这狼心狗肺的人在那些见不到夜寻的漫长岁月中,也将之深刻的记了下来。

    记到后头,记不得他原本冷清的性子,反而觉着他是个温柔的人,会像千溯那样哄我,会轻而易举的化去我心口的悲伤。

    像是一缕月光,淡而温柔。

    ……

    再后来,我当真就找到了他。

    但是他那个时候既不打算跟我说话,也不打算同我有半点交集,两手扶了将合的门扉,很是直截了对着挡住门的我平淡道,”唔,走开些。”

    “……”

    想象都是骗人的,他至多是一捧冰,还是直接往人心窝里头灌的那种。

    现实就是能骨感至此……

    然后我才算彻底回忆起来,夜寻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了。

    虽然再遇他的清冷,我仍是很受虐体质的觉着熟悉起来。

    那个时候毕竟年少,不懂得所谓矜持,我想我想念了他这般久,再见到了自然要同他更亲密一些才好。

    不至于会小鹿乱跳芳心涌动,一来是那个时候,我这个芽还没有完全的开窍,二来我那个时候一直以为我待在夜寻身边,是两个人彼此祸害着的。就像他风轻云淡同我道断肠草是能吃的,待我咽下去才说只是吃了会死人一样。

    我同他从本质上处不来,也不晓得为何两人就一直这么扭曲的在一起了,我总被他嫌弃着。

    不过那个时候人傻,就算知道人家不待见我,我觉着他好歹是为我留下了,也总是乐呵呵的凑上去。

    一回见着木槿和他家那小果子和谐的挤做一堆看斗鸡,嘻嘻哈哈。我艳羡之余,便格外有行动力的拎了两斗鸡,去了夜寻的院落。

    犹记得当时夜寻的表情,如斯的耐人寻味,语态依旧风轻云淡,款款道,”你这是作甚?”

    一只脖颈后秃了毛的斗鸡倨傲的伸长了脖子,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

    我以为他这是感兴趣了,春风得意的将那秃毛的斗鸡友好的递给夜寻,”这只可是我离镜宫中最好的斗鸡,鸡中之王,给你给你。然后我这只……“我提起另一手上瞎了一只眼的斗鸡,”这个就是我的了,‘小小千洛’。”

    夜寻短暂的一默,“我以为你不必给你的鸡取这么贴切的名字。“

    我挥挥手,愈发的春风得意,“毕竟一会要跟你的‘夜寻二号’打一场,得稍作区分嘛,你觉着谁会赢?唔,咱们可以赌一场。”

    “……”

    “恩?”

    夜寻放下手中的经书,淡淡瞥我一眼,“你是认真的么?”

    我一怔,忙将两只斗鸡都放到地下去,然后拍拍手,“那是自然,咱们先下赌吧?我就赌我家小小千洛了,哎嘿嘿~它可是一匹黑马呢。”

    事情的经过太过于惨烈,我不好多做描述。战况激烈之时,那小小千洛号推翻了窗台上一盆连我都不敢碰的兰花。

    夜寻闻声抬了下眼,没做声。

    我天真的以为他没有出声就是没有大碍,而后眼睁睁的看着两鸡愈战愈勇,继而碎了一套白瓷茶具。

    他依旧是宽容大度的没做理会。

    ”玩尽性了么?“当小小千洛被夜寻二号按压在身下,一派无力颓然之时,夜寻如是淡淡问我。

    我开开心心的朝他一笑,点头点头。

    ……

    然而最后的最后,夜寻好整以暇的蹲在我身侧,伸出一张格外无良的手,“我赢了,赌注给我。”

    我欲哭无泪,趴在地上没有动弹。

    夜寻平静道,“你要耍赖?”

    “不不不,给给给,我给。”顿一顿,我有点委屈,“可是夜寻,你为什么要揍我?”

    方才我要去拥抱我虽败犹荣、屹立在一派碎瓷残瓦的小小千洛。不及进屋那一瞬,就好似一头撞上了一面软墙,整个人转瞬被弹飞了出去,脸先着地的栽倒在地。

    “你该是时候长点心了,不妨回去自个想想。“

    我的脸擦着青草转了个边,扭到看不到夜寻的那一面,有点受伤。

    夜寻二号骄傲的从我背上踩过,顺带擦了擦沾泥的爪。

    ……

    我知道夜寻喜静,我好动,他一般情况都能忍,等我实在太闹腾了,才会不动声色使各种法子的将我轰走。

    后来他发现我太耐收拾了,不若从前一根断肠草就能把我折腾得死去活来,从前手段也越来越不那么效果超群。

    我自然也发现了这一点,洋洋自得而大有上房揭瓦之态时,他也终于不再同我拐弯抹角,开始对我动手了。

    且而每回都要挑我脸上尚且还留着指印的地方捏,我满身的刺头,就这么给生生的镇压了下去。

    后来就学乖了,知道夜寻这个人分外的有原则,有些是能忍的,有些事不是不能忍的,那么界限在哪儿呢?

    通过我多年亲身的经历,我可以说,把斗鸡带到他院子中去,同他一起欣赏一场精彩的搏斗,这就是件很有风险的事。唔,或者捉一堆的萤火虫,放到他院子里养着。

    大白天的,我只要一抬眼,就能看到结界顶端附着着密密麻麻、厚厚一层的虫云,甚满意。

    诚然被捏之前,我其实还一直觉着自己这么做是能讨他欢喜的。

    故而说千溯他之后有句话说得不对,我从一开始并不是只有一种讨人喜欢的法子,送东西云云的。

    我一开始想到的法子可谓花样繁多,没隔半刻都能想出十来个,可惜,我脸上的指印也是越来越多。

    夜寻他,最终成功的将我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扼杀在了摇篮里。

    故而说在我想象中,自个若少女一般春心萌动的同自个心上人和谐的相处的这么一个画面,始终都没能实现过。

    而且已经扭曲到,只要哪一天我不是被从围墙那丢出的庭院,就已经很满足了。

    ……

    一段闭关之后,我成功修成不灭之身,早前的病弱统统被摒弃,出关之后终于摆脱了小胳膊小腿,长成了我该有的成人样子。

    首次以这个模样见夜寻,我一面高兴,一面的脑中想了很多相遇的场景,比如正正经经装个陌生人,亦或者借着他愣神的机会,在他那揩点油水。

    可惜我想得天花乱坠,当真再见时,他自湖边柳树下淡淡然的一抬眼,就那么轻描淡写的过了,清淡的眸光再度回归平静的湖面,”就出关了?”

    我堪堪反应过来,他这就算同我再见完了后,心碎欲哭。

    但总体来说,我已经想透了种种可能后必然归一的悲凉结局,反正都是一样的。

    那个时候,虽然面皮当糟糠一般摒弃得顺风顺水,内心之中却有一份难言的自尊在,莫名其妙的。

    不愿意将被他微妙拒以万里的难过表现出来,纵然一天到晚的缠着他,却不好说出什么露骨的话。

    一来是自尊所致,二来则就是发怯了。

    万一他当真挑明了说不待见我,我估计就得一蹶不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