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

作品:《我的前世是海王

    就因为这个,修士们都叫他长生。

    二少爷手握宝珠剑,唰的站起来。

    “在哪个方向?”

    “阿鸢说了,不用管他,”小陌:“即使能逮到你哥,你也干不掉他。”

    二少爷一双黑色的眸子瞬间变成血红色。

    “他不是我哥!他是个畜生。”

    接着就被一颗小石子砸中了脑袋。

    “你再泄露一点煞气出来,宝珠剑就弑主了。你信不信?”

    纸鸢坐在床边,手上拿着一张有些破烂的羊皮卷。上面的字迹依稀可见:海底的宝石、雪山的莲花、岩浆中的冷火、深山中的土精。

    后面有一大堆的描述,最后面写着:用这几种东西炼制成箭矢,能引来天雷灭超脱三道六界的异种。

    羊皮卷的最下方有一行很小的字:以功德身,射无情之箭。

    几十年以来,贝君尧的身体里融合了太多的妖魔鬼怪。

    说不好他现在是什么,不是妖、不是鬼、不是异兽、也不是人。

    ……已超脱三道六界之外。

    早已不能用普通的办法杀死他。

    二少爷眼中的红光褪去,闷不吭声的低着头。

    “你来!”

    二少爷走进房中,坐在小凳子上。

    纸鸢伸手握住宝珠剑的剑柄,将宝剑抽出来。从旁边架子上取下一块白布,轻轻地擦拭剑身。或许是被弄得痒痒了,宝珠剑颤抖了好几下。

    似乎是想要逃走,又有些舍不得离开。剑嗡鸣着,有些紧张。

    二少爷的耳朵红了。

    剑和人一模一样。

    怪不得宝珠剑会愿意跟着二少爷,一人一剑很契合嘛!比跟着大少爷合适,宝珠剑就不是一把杀人的凶器。

    这把剑的存在,是为了守护重要的人。

    比起跟着大少爷,宝珠剑宁可跟着一个厉鬼。

    烛光摇曳,纸鸢看着贝君佑,看得发了呆。

    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贝君佑的整张脸都红了。那模样,像是一只可怜的煮熟的虾。

    成为鬼之后,就不会变老了。贝君佑一直都是青年的模样。

    纸鸢发出一声又长又缓的叹息。

    “二少爷,我老了。”

    贝君佑猛地抬起头,定定的看着她。

    “修士大多能活一百多岁,甚至有活两百多岁的……”

    纸鸢:“生老病死,乃是人之常态。人一旦上岁数,就会精力不济。我能感觉到变老带来的虚弱……再不能下定决心和大少爷一战,必输无疑。”

    “你为什么还叫他大少爷,叫我二少爷?阿鸢,你早就不是贝家的丫鬟了。那只恶鬼毁了贝家!他身为人子,却能亲手喂娘亲吃有毒的茶水,在爹的伤口中滴入妖魔的血……他故意在我面前折磨他们,让我化身厉鬼。如果不是你及时赶来,他会吃掉我……”

    纸鸢只是说:“我叫习惯了。”

    贝君佑:“我们会赢的。”

    “你真的相信我们能赢,就少生一点气,”纸鸢:“小陌刺你是我交代的,可以锻炼你的心性。未来去投胎得过奈何桥,下面万鬼嚎哭,随时可能激起厉鬼的凶性。你连一点刺都受不了,到时候该怎么办?”

    一只厉鬼有什么胎,可他素来不愿意跟纸鸢顶……

    贝君佑:“我知道了。”

    ……

    雪山的莲花是羽衣寻来的,岩浆里的冷火是箱生冒险取来的。海底宝石来得最容易,对他们来说最难对付的海怪,启有太多太多对付它们的经验,能匀出来的宝石不多,也不少了。

    炼制好的箭矢送到纸鸢手中,一共仅有三支。

    羽衣从远方赶来,参与决战。他整个人都藏在黑色的斗篷里,看不清容颜。

    “为什么支开九尾?他是异兽中的佼佼者,对妖有天然的震慑力。就算长生融合的异兽、妖物比九尾的血统还强,他也是一个不弱的战斗力。”

    纸鸢:“那家伙整天嚷嚷着要杀掉我,我不敢冒险。对付长生,不容有一点失误。”

    羽衣:“他跟着你身边也有好几十年了……”

    纸鸢:“可他有不少在战斗中,忽的调转枪头对付我的前科。再说,九尾不像你一样,和长生有灭族大仇,不共戴天。也不像小陌一样被觊觎……箱生愿同我生死与共,与长生一战。”

    九尾狐的血肉长生没兴趣,杀死长生拯救天下苍生?九尾狐没兴趣,双方没有斗得你死我活的理由。

    羽衣:“……是我太想赢了。”

    “我们会赢的”

    纸鸢肯定的说,目光投向远方。

    前方……前方肯定有陷阱等着她,谁输谁赢就要看各自的本事了。

    决一死战的时刻就要来临,双方有必赢的把握。

    羽衣:“要去哪里找他?”

    纸鸢:“景州。”

    ……长生会在那的。

    如果让她选择决战的地方,她也会选择锦州城。

    ……

    景州早就是一座死城了。

    大、延建国后,也没有重建景州。

    一走进充满雾气的城镇,纸鸢就生病了。喉咙发痒,一直咳嗽,咳着咳着就出了血。

    知道长生这次会用对她最有效的手段,却没有猜到是“病”。瘟疫、毒,还是别的什么?连借用妖力都不能让她好起来,还是羽衣用了珍贵的尾羽护住她。

    纸鸢的萧已经吹得很好了。

    箫声引路,纸鸢在城主府见到了长生。

    他在书房里,手里捧着纸鸢还是小丫头的时候,写的一幅字。

    最初,纸鸢悄悄地蘸水,在桌上写字。

    后来,偷偷的把大少爷写废的纸,不要的笔墨收起来。夜里回到房中,点着灯油练习。

    日日如此,眼睛就发胀。

    大少爷知道后生气了。冷了她两三日,却让人在书房里添了一个张桌子。

    从此,能在书房里伺候笔墨的丫鬟就唯有纸鸢了。

    没有人知道,大少爷在书房忙碌的时候,丫鬟也都在做功课。

    大少爷在书房里面的时候,万事都要亲力亲为。像磨墨这样的事情,他很快就做得比丫鬟还好了。

    ……那是很多很多年之前的事情了。

    听到脚步声,大少爷抬起头,仔细的观察了纸鸢一会儿。

    “我们有近二十年没有面对面的相见了……纸鸢,你变老了。”

    第64章 前世(七)

    大少爷一点也没有变老, 容貌甚至比从前更加的俊美,身上有人类不具备的奇异气质。明明知道他是个非常危险的家伙,却又不能移开落在他身上的目光——这大概也是一种特殊的魅力吧!

    据说, 还有很多修士崇拜他, 敬仰他。

    只是因为他已经不再收属下, 才没办法投奔他而已。

    对普通人来说, 做官的人很了不得。大少爷在修士中, 能够算得上是皇、帝了……修真是要求长生,也是成神仙。能做到长生不老的修士, 岂不是人类中的帝王?那是站在整个修真界顶端的人物。

    如果他求长生的方式不需要生灵涂炭就好了。

    “我老了。大少爷,你还是这么有精神……咳咳咳。”

    外面的打斗波及了房间里的两人,有一面墙被箱生的尾巴撞塌了。

    一只奇形怪状的,有着人的身体, 浑身长满鸟羽的东西拦住箱生。

    “这是我的一个分、身,十分有趣。我有一年遇见一只爱上人类男子的雀鸟妖, 日日在男子窗外的树上高歌。男子受伤瞎了眼睛,被家人嫌弃只能和鸟妖说话,靠着鸟妖养活。这妖实力不强, 唱歌的声音很好听。我吃了它, 就有了一副黄鹂的嗓儿。后来, 我有了更好听的声音, 便将雀鸟妖分离出去,悄无声息的融合进一名武派修士身体中……没想到, 却叫武派的修士发现了。他绝对是千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才,比你我的天资更高, 踏上修行之路不过短短十年, 竟已达到半步灵人的境界。真是让人艳羡!他若要杀我, 那会的我没准真的会被杀死。你猜,后来怎样了?”

    纸鸢不免回想起在书房中度过的时光。

    遇到看不懂的书,她总是暗暗的记下来,等大少爷有空的时候再去请教。

    每一次,大少爷都像现在一样,用不快不慢的语速像讲故事一般娓娓道来。

    再艰涩难学的内容,纸鸢在大少爷的教导下,也能很快地理解。

    ……可惜,现在听到大少爷的声音只会让她不寒而栗。

    又是说着如此残忍的内容。

    纸鸢:“我猜,武派修士就是鸟妖爱上的男子。”

    “你要是笨一点就好了。”

    大少爷轻轻摇了摇头,又迅速否定了刚说出口的话:“可你若不聪慧,我也不会对你另眼相待……你这样就很好。”

    纸鸢提醒他:“大少爷,你的故事还没有讲完。”

    大少爷:“人一旦有感情,就会做出错误的判断。我还以为他会将鸟妖的分、身排出体外,结果他不仅没有这么做,还用灵气、血肉供养鸟妖。一边尝试着唤醒鸟妖的神智,一边追杀我。从他做出决定的那一刻,就注定他会败。”

    纸鸢:“妖怪没有魂魄,非特例不能投胎转世。他若将鸟妖的元神排出体外,鸟妖就会消散在天地间。比起复仇,他更想要救活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