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花的葬礼1

作品:《歌的故事(快穿)

    类似烟雨江南的朦胧,让陈玫歌回忆起儿时在阿姆身边的日子,指尖玫瑰经过昨夜暴雨的吹打,花瓣撒落了一地,泥泞不堪。

    在院中摘了几只经受住暴雨后的玫瑰,娇艳欲滴,肯定可以卖出好价钱。

    “阿姐”

    陈玫歌感受到身后有人环抱着自己,无奈道:“阿元,你也不小了,放开我,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

    “唔~可你不是我最亲的阿姐吗?”庄元白头靠在肩上,陈玫歌身上淡淡的玫瑰花香味让他沉迷。

    “这……这也没错”陈玫歌觉得庄元白的话无法反驳,但是又隐隐约约觉得不太对,庄元白毛乎乎的头发弄得陈玫歌脸颊痒痒的,男性独特的味道让陈玫歌脸颊红红的。

    “那不就得了,反正我最喜欢阿姐了”庄元白看着眼前不知所措人,一把拉着陈玫歌入怀,胸前鼓鼓的小白兔撞到身上,真是柔软呢。

    低着头看着陈玫歌睁着大眼睛,睫毛似精灵的翅膀跳动,脸颊红扑扑如水蜜桃般,还可以看见细细的绒毛,他的阿姐真的越来越让人把持不住了,不急不急,得慢慢来。

    “我……我不管!以后你不准离我这么近”陈玫歌用力挣开,为什么心跳得这么快?刚才阿元近在咫尺的眼睛,鼻子,唇以及扑面而来的气息,为什么使得自己全身无法动弹。

    “我去卖花了!”陈玫歌逃离似的跑出门了。

    留下庄元白一个人在院中,意味深长的笑容。

    陈玫歌今年十七,庄元白今年十六,是她捡的。

    她还记得七年前陈家还在的时候,阿姆也还在的时候,缠着阿姆出去买贺记坊最喜欢吃的玫瑰酥,看见几个人在殴打一个人,那个人身穿白色长袖马褂,早就被染得鲜血淋漓。

    只是一眼,陈玫歌看见庄白元那一目倔强的目光,也许是觉得他可怜,便央求阿姆救下了他,于是庄元白便从小成了陈玫歌的小跟班了。

    陈玫歌只知道庄元白当时九岁,其余便一概不知了,他不说,她也懒得问,当时的陈家也算显赫一时,随便捡一个人是不足为道的。

    只可惜,后来战争爆发,家中败落最后只剩下陈玫歌和庄元白两人,为了方便,两人便以姐弟相称,陈玫歌仿佛也一夜之间长大,只是面对庄元白偶尔脑回路不大够用。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阿元最近越来越亲近自己了,经常弄得自己脸红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