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作品:《还不过来抱抱我(甜文)

    许晨星:“……”

    ……

    夜渐渐深了,房间里的两人谁也没说一句话。

    尴尬的气氛最终以许晨星的入睡终结了。

    廖凡叙为了不让许晨星不自在,站的离床很远,看了窗外许久许久。

    再回头时,先前还时刻防备着的人已经睡甜了。他带了笑无奈地向她走过去,慢慢地探下身,轻吻了她的眉间。

    他的声音很轻很柔,格外眷恋。

    我遂了自己的心愿成全一场圆满的婚礼,希望谢礼是我觊觎了许久的你。

    第64章 番外-江译洵独白

    我是江译洵,今年也有26岁了。人人都说羡慕我,确实,在过往的人生里,我过得都特别顺遂。仿佛所有的一切都在朝着我追求的发展,从小我一直都是长辈和老师眼中品学兼优的孩子。

    在别人眼里,我的人生仿佛是发着光的,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那不是我真正想要的,我一直期待有些别的的东西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后来我遇到了,在我大二那年。

    高考结束后,我如愿考上了当时国内的知名大学a大,也被我心心念念的临床医学专业所录取。大学的第一年,我充满了迷茫,生活也是按部就班。我像大多数新生一样加入了学生组织,成为了一名校学生会外联部的干事。

    我原以为我的大学五年会一直如此直到毕业,可是在大一的暑假我作为大二的新生学长去迎接新生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法学专业的新生学妹。

    后来我才明白,并不是之前的生活过于无趣,而是没有遇见会让我的世界惊喜的人。

    那个夏天,真的很热,不只是太阳骄辣辣的,更多的是我身旁这个爱蹦跶的姑娘。在校门口接到她时,她一顶白色鸭舌帽,最简单的白色t-恤搭配牛仔短裤,望着学校的校名石刻,满目自信与向往,安静且美好。她的眼睛太亮了,让人移不开眼。

    她见到我时,脆生生地来了两句。“学长好。谢谢学长!”可能是第一次听到别人这么叫我,我总觉得有不一样的感受。

    迎新那天太阳很大,她是我接到的第一个新生。那天,我帮她搬着行李,她就给我打伞。她用伞把我遮的严严实实,自己却半个身子露在了太阳下。她的皮肤很白,在光下格外亮眼。她说她叫许晨星,许诺的许,晨是清晨的晨,星是天上的星星,不是地上的。

    我当时想的是晨星、晨星,清晨的星星,可贵稀少,她一定是被家里珍视着长大的,所以父母才给取了这样的名字。我没有回答些别的,只说了“江译洵”三个字。可能就这样,她就一直以为我是一个高冷的人。但这并不妨碍她一直在我身边问一些关于大学生活的问题,我诚恳地将每一个都回答一遍。我回答一个,她便说一声“谢谢学长”,直到我将她送到宿舍楼下。

    她又扬起明媚的笑,最后对我说了一句“谢谢学长”。

    而我却暗自松了一口气,默默想着下一个接一个学弟吧,我好像突然不知道怎么和女生相处了。

    这是我和她的第一次接触,也是我以为的最后一次。我只把那一天当做了大学的一个小片段,可是有时候就是那么巧。我在组织招新面试会上,又看见了那个姑娘,更巧的是她面试的恰巧是我管理的部门。面试过程中,所有刁钻的问题她都对答如流,对于未来的部门工作规划她也是侃侃而谈,自然我和我的搭档没有任何理由刷掉她的,又或许是我的私心。

    就这样,之后的四年里我们像极了衣兜里的耳机线,乱乱地绕在一起,慢慢学会成长。

    那个姑娘啊,并不是外表看上去的恬静温柔,相反的,鬼灵精怪,坏点子极多,是完全可以把你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的那种。不过在我大三那年,我又发现了她一点别的特性,可笑我竟发现得那么晚。

    大三的时候,我已经由校外联部部长变成了校学生会主席,而晨星也从干事变成了外联部的部长。我记得很清楚,那是新一学年开始的第一个学期,学生会惯例地需要拉赞助来举办新一学期的活动。

    自然拉赞助这个任务是要交给外联部的。当时我们挑了可能性最大的两家公司做最终选择。一家是致远,另一家是简投,我们主席团以及外联部的另一个部长一致认为选择规模更大,给的赞助费更多的致远。

    只有晨星一个人坚决反对。她说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致远存在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黑历史,愿意给我们活动赞助就是想借我们高校的名义来宣传自家公司良好的形象。

    这一点我们都知道,但是致远高额的赞助费对我们非常有利,再者说那些黑历史都是过去时,现在他们并没有这样做了。所以我们最终还是想要敲定致远。

    那天学生会的内部会议,是晨星第一次发脾气,甚至跟在场的每个人都争论了一番,场面极度尴尬。我实在不忍她把人都得罪光了,便提了出来可以两家公司都去拉赞助,不是非得一家。

    我的提议得到了每个人的赞同,只有晨星因此一个星期都没有理我。这个倔强的姑娘甚至不参与后续和致远交涉的过程,对于从致远得到的那一笔赞助费,她也是碰都没碰过。

    那时我便有些感慨,晨星就是个小孩脾气,小孩心性。她所认为的世界非黑即白,我同她讲了好多道理,哄了好几天,她终于肯和我说话。我现在还记得她当时勉强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学长,我这个人认死理。我认定的东西,怎样都不会放手。我觉得简投好,所以我只会参与简投的交涉。”

    我放弃再劝她了,就这么由着她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反正剩下的大学时光我会一直陪着她,守着她这个非黑即白的世界观。

    晨星自然不知道我想的是什么,所以这个姑娘的坏点子自然用到了我身上。

    那天傍晚,她约我去了学生办公室。我一进门便看见她手旁放了一杯咖啡,我跟她说咖啡还是少喝的好,少熬夜。她便将咖啡顺势推给了我,说:“学长,我泡都泡好了,要不给你吧。”

    我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便接了过来。咖啡还冒着热气,浓浓的香气。我尝了一口,立马被辣得去了洗手间漱口了。那姑娘往咖啡里加了不少芥末,这杯咖啡本来就是给我准备的,没想到我竟自己先给她创造了机会。

    她倒是在座位上笑得爽朗,我最终也只叹了口气,告诫了一句下不为例。

    但是自那次后,我们的关系仿佛更近了些,谈论的更多了,联系的也更多了。不仅仅是学生工作,慢慢的,生活中的琐事,趣事也会想着和彼此分享。每次看着身旁这个姑娘开心地和我说一天发生的故事,我便不自觉露出笑意。

    其实晨星有些大大咧咧的,有时候和我聊得开心了,便喜欢将她描述的东西画给我看。她也不用纸,便直接用水笔画了一整个手掌,我拦都拦不住,只得告诉她有效的清洗方法。她试了试很有效,便更加有恃无恐。

    我知道,我对她和其他的女生不一样。

    可我也知道,她对我的想法和我对她的并不一样。

    还好,大学剩下的两年也就这样过了下来,和她一起,仿佛每天都充满快乐。只是临近毕业典礼的时候,我接到了先前申请的国际救援组织的回复。

    那是第一次我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放弃了医院稳定高薪工作的机会,去了远方。也是我第一次爽约,和晨星一起参加毕业典礼的约定。

    后来我才知道先爽约的是她,我从她室友的口中听说她比我早一天便回了家,就再也没和她们联系过。

    回想起来,即将毕业的那段时间,我也看出了她的反常,竟然没想到她竟然一声不吭便消失了。

    也是这样,我们断了近三年的联系。

    我不知道晨星有没有打听过我的消息,但是我只要假期一回了国便会回学校看看,但是竟是什么消息也没有。可能是她当年走的时候就没打算回来吧。

    直到去年,我才打听到了晨星的家庭住址。那一晚我几乎便没睡过,虽然人在国外,但是给她写了三张新年贺卡寄了过去。却没盼到回信……

    我回国了便去她家拜访,可能造化弄人吧,敲了半天门也无人回应。我依旧不想放弃,回了家便写了很长一封信又寄了过去。

    终于,许久的等待终于等到了晨星。我收到了一个陌生邮箱发的邮件,约我在一个餐厅见面,也就是那一天,我再次遇到了晨星。但是那天没聊多少,她便跑掉了……

    原来我不在的三年里,她已经成了别人的新娘,别人的母亲。我心里这份本就隐藏了许久的感情,只能继续被埋没在心底,不会再有重见光明的机会了。

    廖学长应该很爱晨星吧,又或许他比我勇敢多了。看着晨星在他耳旁私语,看着晨星对他的依赖,我只能感慨一句近水楼台所得非月,只有一片凄凉罢了。

    原本想着这次回来便在国内定居的,现在自然没有留下的理由了。记忆里的姑娘似乎长大了不少,再也不需要我的陪伴,而我这充实的三年,也激励我踏上更远的征程了……

    一切,还未开始便已然结束了……

    第65章 番外-廖凡叙自白

    我在二十四岁那年遇到了一个女孩,没想到就此刻在了心里。

    我记得那天风很舒适,阳光正好,气温也很适宜。万事惬意,唯独我的心情略显烦躁。

    毕业后我便自己创业,那天和投资方谈的并不是很愉快,对方甚至有撤资的想法。和对方的会议结束后,我撇下了同事,独自一人回了昔日的校园,去了自己最熟悉的地方。

    那是我大学时光里只属于自己的秘密基地。

    但是很巧,那天大老远我就看见我的秘密基地被一个人占领了。那个人一袭白色在一片绿意中格外显眼,我放弃了折回公司的念头,被吸引了往前。

    走近了些,我看清了,是个姑娘。她背靠着树,穿了一条白色长裙,腿上半立着一本厚厚的书,安安静静的。不知道她是不是发现了一个正在入侵的人,她抬起了头,扬着笑,眼睛都弯了。

    恰巧那时微风拂过,将她披散的头发吹乱了,她又低头去理顺。

    那一瞬间,我积累的坏心情瞬间一扫而空。

    我记得泰戈尔说过,“当我和拥挤的人群一同在路上走过时,我看见你从阳台上送过来的微笑,我歌唱着,忘却了所有的喧哗”。

    我想,那个姑娘怕是也有治愈的功效吧。那时候的我,不忍打扰这幅怡人的画,选择了路过,以致于我后悔了许多年。

    好在她现在是我老婆。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她,原以为也是最后一次,可是没想到缘分这个东西,怎么样都是说不清的。

    我第二次遇到她时,将近过了半年之久,我甚至快要忘记她的样子了。可是她一出现,我便认出了她。简简单单的马尾,背着双肩包,普普通通的装扮却异常好看。

    她没看见我,我却一眼在楼上的会议室里看到了她,她在我的公司楼下,和前台交涉。那是我第一次开会的时候开小差,同事们谁也没发现。我结束了会议便跑去问前台刚刚那个姑娘来干嘛,前台告诉我那是a大的学生,叫许晨星,来拉赞助的。

    我记住了这个名字。

    我想的很简单,既然再次遇见,就说明她躲不掉了。

    那一次我抽空去了a大,颇有目的性地向之前带过我这一届的校学办的老师说起了许晨星这个名字。没想到老师竟是滔滔不绝,将晨星在学生会内部会议上一人战群雄的光荣事迹都说了一遍,我却觉得有些好笑,这个姑娘果然非同一般。不得不承认,自那时起我就被老师口中的她深深吸引了,该是一个多傻的姑娘,才能这样一根筋。

    不过确实挺巧的,她如此中意的竟是我的简投,那我自然是不好小气的,当然在赞助费的数额上压了致远一头。

    老师告诉我当天恰巧法学院有一场辩论赛,晨星有参加。论题是“夫妻双方应为孩子维系没有感情的婚姻/夫妻双方不应为孩子维系没有感情的婚姻”,她是反方二辩。

    这是我第三次见到她,在辩论台上熠熠生辉的她。词词有据,句句有理,不卑不亢,清晰完美地提出自己的论点。我因为看入了迷,那天下午公司的会我也迟到了。

    再后来,我又从老师那里得到了晨星的课表,我公司不忙的时候就会去看她上课,每次都隐蔽在最后一排看得见她的位置,我发现了这姑娘上课爱看窗外。我好奇她不好好听讲究竟是在看窗外的什么,下课了我就坐到她的位置也尝试向外面望,对面楼爬山虎长得好,但是对面楼那间教室的其中一个位置恰好也对着窗口。所以我分不清她究竟在看哪个。

    现在回想起来,我真的是幼稚。在下次上课的时候我竟跑到了对面那幢楼,找到了和晨星上课那间教室对着的教室,坐在了窗边的位置。

    原来这间教室也是有课的,也就是说晨星上课的时候向窗外望,是能看见对面那幢教学楼靠窗位置的同学的。自然她也就能看见坐在这的我。

    上课铃快响了,晨星习惯性地往窗外看,这次我很确定,她看的不是窗下的爬山虎,她看的就是窗前的我。

    这一节课,隔着两幢楼的空道,她看了我许多次。比以往每次上课看窗外的次数都多,我不禁皱眉回望了她一眼,她立马偏回了头。我因为被误以为上课开小差被在这间教室上课的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了,好在是金融的相关课程,我恰巧是会的。

    那天下了课,我就将那扇窗关实了。果然效果好多了。

    有些时候,我按照课表去到晨星相应的上课教室,寻了一圈也没看见她的人影。当时她的三个室友恰好坐在倒数第二排,而我就坐在她们后面。听到他们谈论晨星逃课了,跑隔壁上刘教授的刑法课去了。我随即便退出了教室,进了隔壁那间。

    找了一个隐蔽的位置,发现我要找的那个姑娘正坐在第一排正对教授的位置,捧着下巴,听得心花怒放,跃跃欲试。而讲台旁的刘教授正演示着一套擒拿手法。果然对于那个与众不同的姑娘,只能用无可奈何来形容我的心情。

    平常如果知道晨星有参加辩论赛,我也会抽出时间回学校看她,也因此我碰到美国知名律所的一位任职人员jennita,她仿佛对晨星很感兴趣。自然我向她提供了一些资料,没想到多年后我会如此庆幸当初自己的行为。

    ……

    我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暗恋者,但一直没有走进她的生活。怕太过突然就扰了她的平静,有许多次我都装作与她偶遇,尽管我做出了许多努力,可是她从未注意到我。

    渐渐的,我明白了。她身旁陪着一个人,一个挺优秀的人。她已然习惯将他融入自己的生活,自然对旁的人没有那么多注意力了。

    那个人叫江译洵,这个名字我就记了那么多年。

    不自觉的,我又放缓了向她迈进的脚步。

    我看着他们玩闹,谈心,看着晨星喜欢在她自己手心写些什么然后展示给江译洵,看着她和他在黄昏后一起漫步校园,看着他们一起在图书馆阅读。他们总是让人不忍打扰。

    默默的,还未踏入晨星的生活,我便选择了退出。

    或许是幼年时的经历将我变得小心翼翼吧,我将晨星藏在了心底。

    一个偶然的机会美国华尔街的一家投行来挖我的团队,我自然想寻求更宽广的发展空间。所以我带着我的团队去了美国。

    很自然的,去a大的机会就越来越少。有时候节假日我会回来看看,看她还是和以往一样笑得那么开怀,便心情很好,自然放心投身于事业。

    我走的那年,晨星即将步入大三生活。她剩余的两年大学时光我参与的很少,看的也很少。在美国纽约的金融街,优胜劣汰,每天都有无形的压力,甚至有时会是日夜颠倒的工作生活,不知觉的,时间便流逝了。

    我一点点拥有了自己的事业,但是心里的那个姑娘一直都存在着。或许得不到的总是忘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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