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节
作品:《溺青》 那是我三十多年后才知道的答案。
而这一年,我仅仅只是知道,二十九岁的宋致宁,以快乎大部分同龄人的速度,先一步经历了所有人生中能够感觉到的大喜大悲。
譬如他生来富贵,过得一顶一人上人生活,在宋家的威名之下,如交际花般穿梭纵横于世家之间;
也譬如他看似站上万人之巅,多年前,却连喜欢的姑娘也没能握住,被当做筹码,让母亲以“两家永不结秦晋之好”的代价换来家族内斗后的从容而退。
譬如他曾经亲眼目睹过自己的三叔多年前被亲生母亲设计杀害,死于一场爆炸车祸,也心知肚明父亲的死,背后是怎样的波涛汹涌,而他被推出来顶罪。
最后的最后,他没有为当年那位姑娘拼死拼活,用最妥善的方法保全了彼此最好的结果,却在多年后,决意为了程忱把一切砸碎。
【回头想想,我那时候还太年轻,仅仅是真的过不去心里那道坎罢了。其实我很明白,就算白家不愿意我娶她,如果我真的说要娶她,她难道会不答应,白既明会不让步吗?会的,都会。但是如果我娶了她,她不过就是变成下一个卓青,而我甚至都没有能力保护她,只能让她唯唯诺诺地活在我妈的控制欲底下,多了一个崩溃的人罢了。劝我的人,就像卓青,她们好像想事情的时候总习惯于往最好的方向想——如果我们抗争了呢?如果我们成功了呢?如果她真的可以忍受,她本来就是为爱而活的人呢?但我不可以,我必须为她的人生负责,因为她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个可以娶来联姻的对象,不是一个可以利用的朋友,甚至不仅仅是年轻的时候喜欢过的人。】
【我不知道她对我来说代表着什么,我只知道,我真的尝试过很多次说服自己,可我办不到。如果说从十九岁,一直到两年前,我都还抱有最后的希望,也阻止过她和别人的相亲,想要想想别的办法——可是卓青走了,卓青走的那一天,我已经提前看到了可能的、最坏的结局。而我爸的死,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不仅因为他的死,从此以后,我那点最卑微,最无从说出口的,对家庭的渴望,永远都要宣告破灭,也因为也因为直到那天我才知道,当年白家那位的死,原来也不是‘意外’。】
那是压碎他所有希望,也发誓永远不再开启潘多拉魔盒的,最后的锁扣。
他终于明白了这么多年宋达的愧疚和警惕,明白了每次白爷爷那双剔透沉稳的眼睛看向自己时,毫不犹豫别开的目光,也永远无法再面对所谓豪门里,最脏也最无解的命题。
要钱,还是要情义?
那个曾经把手伸向他的姑娘,或许从始至终都没有意识到,他并不是太阳,不是可以挣脱锁链的少年神祗,相反,从始至终,他都是看到最多、听到最多,也最需要被拯救的那一个。
而他连自己都拯救不了,谈何去把她从那份生母早逝留下的阴影里拯救?
他连爱自己卑劣血统,爱自己残破家庭的勇气都没有,宁可在败絮人生中矜骄至死,也不愿意将自己所有的可悲软肋曝露人前,他凭什么背靠她获得幸福?
【十九岁那年,我过不去的是一道坎,到今年,二十九岁,我已经彻底关上了那扇门。】
一旦关上,就永远不会再开启。
这就是他最后的决意。
那一天,林林总总,我们聊到下午四五点。
最后的最后,等他笑着聊完桑桑,用这天下午最最轻快也最最温柔的语气,他的桑桑也正好上楼来。
视线左右瞥过一圈,瞧向长椅这头,便蓦地扬起笑脸走到近处。
“致宁,还有阿茜,你们怎么都坐在这,晒太阳呀?”
说话间,把手中食盒放到长椅边边,又伸手从兜里掏出两颗糖,塞给宋致宁一颗荔枝味的——我沾了光,也得到一颗,是草莓味。
“尝尝好不好吃?”她在他面前是最从容的模样,一边伸手帮他护住脑袋上的纱布,小心整整边角,复又低头笑着,“我也是今天才发现的,进华那边的学生最近都爱吃这个,还是十年前流行的牌子呢,我小时候也经常吃,后来再找不到,没想到现在又开始生产了。”
宋致宁点点头,攥住她的手,捂在掌中。
“冷不冷?”
“还好啊,我今天加多了衣服,”程忱说着,一手搀起他,一手提起食盒,“对了,我还打算给你织个围巾,致宁,你想要什么颜色的?”
我拎着另外一个跟在他们身后。
谈话声很近,无外乎是讨论些无关痛痒的生活小事。
可是桀骜不驯惯了的宋家三少,竟也还很有耐心地,无论她说什么,是店里的生意还是新想的配方,是路上看见的花花草草还是小时候念念不忘的糖果,都一一回应,一一附和。
不像和我谈话时的轻慢淡然,倒好似在笨拙地,学习着与人真诚的相处之道。
说来多好笑啊。
名流交际花,万花丛中过的宋少,迟到了这么些年,竟然开始从头学起,该怎么去爱一个人。
可是我竟觉得有些鼻酸。
等到终于走进病房,也再没敢往那处看,唯恐自己的表情向桑桑泄露了我今天下午的所见所闻,被宋少“灭了口”。
只小心翼翼地落座,又把刚才拿到的、在我手心都被捂热了的草莓味水果糖,塞给了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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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遇见桑桑的时候,在锅贴店,她做了一盘我很不喜欢吃的锅贴,胡萝卜、洋葱都占全了,我气得要命,当天就去了口腔科一趟,让人给我好一顿收拾。结果回家的时候,她好像就跟我杠上了似的,专程提了另外一盒锅贴在那等我,那天下着雨,她撑着把伞,跟蘑菇似的蹲在大门口,我怕被李阿婆教训,所以随手留了件衣服给她——当时就觉得她怪傻的,后来才知道,原来她一直生着病,知道李阿婆喜欢她,想把我们凑成一对,还觉得天方夜谭。当然,那时候我还完全没把她和卓青妹妹联系在一起,如果知道,其实本来于情于理,对她态度该好一点。”
“但是话说回来,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又总是很奇怪。她那时候明明有点怕我,可是大概又因为那件衣服,总觉得我是个‘好人哥哥’;就像她的脑子不灵光,可每一件事都很认真地做好,每次我喝醉了跑去店里坐坐,也是她提醒我养胃,不要酗酒,看起来胆战心惊又怪可爱的,生怕我骂她或者笑她。我那时候也爱作怪,次数多了,就去逗她,‘是不是也想跟哥谈恋爱啊’,其实只是喝醉了酒乱说话。
可她竟然给我实话实说,说什么‘不想,因为觉得你有点凶’。我凶吗?好吧,我好像是对她有点凶,那时候。但后来就不了,我请她去帮我做饭,结果马上,最凶的就变成她了,一天三餐一次不能缺,不能喝酒喝太多,早上起来更不能空腹喝酒,要先喝温水……真怪,我其实很烦别人管东管西,可看着她那么认认真真在冰箱贴上给我打勾,抱着本菜谱每天认认真真拉我去买菜,指点我怎么做饭,以后她‘辞职’了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不用再请保姆,竟然觉得家里有个这样的人还不错。”
“可也仅此而已了。仅仅只是不错而已,我很明白她跟我之间不太可能,帮她处理了一些麻烦之后,等她真的‘辞职’,就再没怎么见过面。但她是个很傻的人,知道我家里出了事,知道我有可能会被推出去顶罪,就算再生气,再不想见我,她还是来了。她没有像别人那样忙着跟我撇清关系,也没有去落井下石,她不让我去碰那些药,一边掉眼泪,一边把它们全冲马桶里,说‘大不了以后打工还你,多贵都行,你别碰,你一点都不能碰’。我看着她嚎啕大哭,我知道她心里很怕,她从没经历过这种事,没有见过那么可怕的阴谋阳谋,得是鼓足了多少勇气做这些啊?我抱着她,告诉她说‘没事了’,但我还是不知道自己以后能不能照顾她,我不敢给她任何诺言,一直到这次的事发生。”
【孱弱的小姑娘架着他,一步一步颤颤巍巍从酒吧后门出来,每走一步都是莫大的考验,她本就身体不协调,更何况是承受着一个成年男人半边身的重量。
可她没有松手,一次也没有。
“宋致宁,会没事的,我带你回家了。”
“我会给你做糖醋排骨,做辣子鸡,做素三丝,做很多很多的菜,每一天都不重样,我们每天都在一起吃饭,你不会一个人的。”
“你以后都不会喝醉,因为我会管着你的,你不要害怕,你说过,这条路很长很远,可是、可是如果有人跟你一起走……”
她说得专注,却没注意脚下,很快便狠狠摔了一跤,膝盖被石板路磕破一大块皮。
他也跌在地上。
更糟糕的是,身后的记者很快追上来,闪烁的镁光灯对准了他的落魄模样。
不知道是哪个记者拂开了她阻拦的手,又是哪个记者问出最刺耳的话题,哪个急于挤进人群的记者狠狠推开她——
“砰”地一声。
重重摔在台阶下的,却不是早已精疲力竭的女孩,而是及时伸手把她往回一拉,自己却失了重心,往下狠坠的宋致宁。
人人都想要新闻头条,却不想当枪打出头鸟那个靶子,见此情状,纷纷鸟雀四散。
只有程忱飞也似地跑下楼梯,跪在他面前,不住试图捧起他的脸。
“宋致宁!”
他不知碰到哪些个尖锐处,手上磕破了皮,又满脸是血。
“宋……致宁?”
她看向自己的右手。
被紧紧相握的手。
如此狼狈的时候,他却死死攥住她的手,眼里蓦地闪烁出一丝短暂清明。
她又哭又笑,急得眼泪直掉,可他总是笑,像是不怕痛,也不怕死那样。
他只是说:“桑桑,说过的话,不要反悔。”
他说,桑桑,我只信你了,好不好?】
……
虽然是个只负责倾听的工具人,听他说到这,我还是没忍住打断,问了一个,实在很是耳熟的问题。
“上次你没有正面回答过我,就是,宋先生,到现在为止,人生里有出现过,想要跟她结婚的……因为爱然后在一起,不像你父母那样相处的人,有过和她一直一起的,这样的想法吗?”
我这很爱犹豫很爱思索的大主顾,此刻定定看我。
却竟没有犹豫。
“有,如果是和她的话。”
他说。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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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85
在医院的那段时间, 我没有再和宋致宁私下说过话,倒是托了老三的面子,受了程忱的“数饭之恩”, 和她熟稔不少。一直到之后很多年, 我们都是私交很好的朋友。
后来再过半年,我考公失败,索性便不再重考浪费时间,倒是很快去考了一本心理咨询师证, 拿着从宋少手里挣的第一桶金,和老三在更靠近市区的地方开了家店——就开在程忱那家锅贴店的隔壁,依旧是外头修锁, 里头咨询。
也是承蒙程忱这个“大老板”的帮忙, 做生意时每每帮我们塞个介绍的小卡片,学生们都喜欢她, 跟她熟得很,有事没事,便也来照顾照顾我和老三的生意, 很快, 我给学生们做多了心理咨询,便成了那头有名的【知心姐姐】。
年岁便就此悄然掀过数页。
虽然我也不太懂豪门里那些个弯弯绕绕,不懂宋致宁是怎么合纵连横, 摆平了之前他父亲惨死导致的一系列舆论后果——只知道据说是香港的钟家帮忙, 又顺带有那位名镇商场的新秀纪家四少搭把手,这才帮着他从“替罪羔羊”的牢笼中挣脱而出,不复之前落魄到要挤四人病房的落魄。
只是过了2023年末, 他也确实收敛了许多,逐渐隐匿于耳熟能详的花边新闻头条中, 反倒是在程忱的锅贴店里,经常能看到这位神出鬼没。
哪怕只是穿着很普通的休闲服站在柜台给人找钱,一天下来,搭讪的小纸条也能收满整一盒,实在是店里的活招牌加招财猫,人气斐然。
程忱每次说起这事就笑,感慨他确实命里不缺桃花缘。倒是一旁挑着洋葱的当事人,总不忘闲闲插句嘴:“浪子回头金不换,我可是全都上交了,一张也没存私。”
“好了好了,”程忱闻声,又把洋葱夹回他碗里,“没藏私,也不能抵消挑食。”
宋致宁:“……”
天不怕地不怕,曾经也是纨绔桀骜的宋少,偏偏就栽在她手里。
甚至到后来,偶尔还破天荒地去后厨帮帮忙,我有幸目睹过几次,虽然最后的结局通常是被大厨师嫌弃地赶出门来,然后冲我恶狠狠地扯扯嘴角,威胁我绝对不能说出去。
但至少,我想,曾经初见时那个看似浪荡温柔,实则高不可攀的宋家三少,到底已然不复当初那样孑然,而是心中有了可归依处。
抱着这样的想法,四年后,或许是命运使然,我又遇到了我开心理咨询室以来的第二位多金大主顾,也是宋致宁曾经同我说的故事里,最关键的另一位主角。
她生得很漂亮。
这是我对她第一眼就留下的印象。
和程忱不同,那是种夺目又璀璨的漂亮,哪怕时隔多年,我依旧还记得,那天她穿着一件剪裁线条利落干净的绯色连衣裙,肤白而纤细,腰身不堪一握。旁人说“灿若朝霞”,形容她实在再恰当不过。
——不过,那时的我和程忱熟悉日久,又有幸和宋少的挚友陈昭交流过几次,耳濡目染之下,自然已不是个土包子,一眼就看出来,她那条看似平平无奇的连衣裙,实则是当年dior展出的春夏高定款之一,是我等平民百姓可望而不可即的奢侈品,这人的身份可以料到,自然也不是看起来那般平凡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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