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
作品:《一盏春光[豪门]》 甚至于,难得正经温柔的宋思远,还像小时候哄他那样,从兜里摸出来一颗漂亮的朱古力糖果,“给你,补偿的,别生气了。”
多好看,多温柔一男的啊。
不愧是我的眼光——洛一珩沾沾自喜。
心下气一松,便没忍住,欢天喜地剥开糖纸,一口糖在嘴里,蔓延出巧克力和糖精的双重甜度,甜的他忍不住眉眼都弯弯。
却在下一秒,眼前眩晕,瞬时之间两腿发软。
软倒在宋思远早已有准备的臂弯,对方把头抵在他颈窝,温柔的,无比温柔的说:“我回去的气你可以接着生,这颗糖是让你不要气我骗你。”
意识逐渐模糊了。
只能隐隐约约,听见他说:“宋笙不会杀我,我阿姐……她当我是她的亲弟弟,她也不会一定逼死我。”
“我手里的股份,是妈托给我的,她死之前,就是害怕一群孩子自相残杀,才给了我。因为我不是宋家人,但受了宋家人的恩,这是我的责任。”
生来纨绔富贵骨,不掩青山家门因。
这是他的责任,何尝不是一早注定的命运。
残余的意识不断消退,拼命睁开的双眼终于沉沉下掩。
他拼尽全力想要拽紧的、宋思远的衣袖,在下一秒脱手。
洛一珩屈服于那颗糖。
不知道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手里也是一颗糖。
还有自己一直挂在脖子上的戒指项链,戒指被取下,牢牢地,套住自己的无名指。
人已经走了。
他躺在床上,摊平五指,背着光,将手举起,打量着那戒指的轮廓。
不知怎么的。
一眨眼。
眼泪就掉下来,争先恐后地。
糖也是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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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滴……”
“喂?”
“喂,请问哪位,我是阿卡的经纪人,是工作联系的话,可以等会儿打我的电话,号码是——”
“我找他,让他接电话。”
三天后,片场。
洛一珩正在拍摄广告行程中,因为接连走神,通告已经延期五个小时,导演怒火攻心,整个片场人人自危,又是这个时候,他被经纪人刘姐叫到一边,要求接个莫名其妙的电话。
“我看他那语气有点恐怖,还是你来接一下,阿卡,是不是周少那边……”
“给我吧。”
他细细一瞧,号码是陌生的,甚至都不是本地电话。
却在接起的一瞬间——
“喂你好,那个,工作联系的话麻烦……”
“洛一珩,”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便径自打断他,问了一句:“能不能再帮我一个忙?”
他一句便听出来了是宋思远的声音。
“……”愣了许久,惊魂落定之际,回过神来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扬高三个调的质问,“不是,你什么意思?!一声不吭走了,什么消息也没有,我问谁都说没看到你,现在打电话给我,又开口就是……”
宋思远话音带笑:“对不起,下次不会了。”
“……”
他一放低姿态,洛一珩马上气焰消了大半。
顿了顿,竟还主动揽活,“行吧。你现在能给我打电话,是不是事情处理的差不多了。那、那你说,要我帮什么忙?还有,你什么时候……回来?或者我去找你,你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宋思远轻笑一声。
“不用来找我,我离你很远。”
“至于帮忙,我想来想去,好像也只有你能帮我——不是大事,我只是想你帮我看看,宋家以后,到底会是个什么样子,值不值得我这条命白搭进去,不要亏本。”
“……?”
洛一珩愣了愣。
“太阳快下山了,从我这窗户看外头,小孩儿,还有火烧云,明天应该会是个大晴天。”
“宋思远,你——”
一阵剧烈的声浪,在随即的数秒之间,骇然打断了洛一珩惶然失措的疑问。
“砰!!!”
分不清。
究竟是枪响在前头,还是剧烈的爆炸声先一步传到耳边,只是耳边近乎轰鸣的回音阵阵,不断提醒着、不断提醒着……
手机跌在地上,一声脆响,摔得重重。
“砰。”
踩在他的心上。
“……砰。”
第69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下)
“宋思远究竟是个什么人呢?我一直也没看清楚,我自知对他的爱过于浅薄,不够深刻,所以穷此一生,都总在从其他宋家人的身上找着他的影子。
宋笙像他,心机叵测,又不乏良善,可惜少了一点从容;
宋致宁像他,纨绔皮囊,心肠清冷,可惜论及手段,宋致宁是幼儿园刚毕业,宋思远已经荣晋博士后,段数实在差得太远。
……好吧,我还是得承认,每个人都有点像他,当然,每个人都不会是他。
我是因为遗憾才思念他,我很清楚。
但我依旧觉得值得。
别人有别人的爱法,这就是我的爱法,辜负也好,浪费也罢,这是我爱一个人,所能做的全部了。
——2019年,洛一珩写于忏悔书。”
宋思远死在洛一珩刚满二十三岁的那个秋天。
死时疑似被枪杀,却因为车祸引发的剧烈爆炸,一切痕迹消失殆尽,据传凶手也死于那场大爆炸中,尸骨无存。
这场惨祸带来的最直接后果,无外乎是因为宋思远的死,无需任何股权优先转让协议,根据他死前立下的遗嘱,他手中所持有的百分之七恒成地产股份尽数归于宋笙手中。
关键少数的绝地反击,让这位无人看好、蛰伏多年的宋二小姐在宋达死后,一举拿下恒成地产的大头,成为当之无愧的第一股权人。
效率奇高,高得让人侧目,又难以说明,怕引来一身腥。
为此,这案件倒还被顶上过几天热搜,可惜无数的阴谋论来了又去,最终还是被一个个限流压下,无人再讨论。
葬礼那天,或许是为了减少外界讨论,守卫还尤其森严。
洛一珩赶在最早的那批人一起到场。
他身份上够不着宋家的门槛,算是沾了周湛的光,才得以与一众非富即贵的豪门贵胄走过那盖着黑布的玻璃棺——原本应当是透明的,可据说他死得太不好看,有碍观瞻,也就这样遮着,等火化了,成了一罐子灰,或许还能更体面些。
由始至终,人们对于洛一珩和宋思远的关系,不过还停留在最开始那场酒后乌龙,抑或是一段无疾而终的单方面追求,就连这,也只是圈子里一些人的心照不宣,所以,到宋思远死,洛一珩与一群前来送别的男男女女,看起来也没什么分别。
所以当他面无表情绕过那玻璃棺,放下鲜花,一颗眼泪都没流的时候,大家也不觉得有多诧异。
他把一切都藏得很好。
爱也好,憎恨也罢,还有遗憾,有愤怒,有无以言表的哀恸。
一切的一切,在他把戒指取下,藏进最深的柜子里,把有关宋思远的痕迹层层清除,把最后联系的手机也焚化销毁的时候,就被他好好地,藏在了只有他独自能体味的角落。
毕竟,如果让人知道自己和宋思远的瓜葛,绝不会是一件好事,既然宋家人能对宋思远下手,当然会不吝对自己赶尽杀绝——而他还得帮宋思远看着,看着宋家是怎么自食其果,怎么互相残杀,他不能就这么栽了。
“喂,你还好吧?”
葬礼现场,只有一个人发现了他的不对劲。
他抬起头,看着那张酷似宋思远,却又多了几分轻佻勾人的脸。
那正是后来,故事里被他阴过不少次、又利用了不少次的某位冤大头。
当然,彼时的宋致宁,尚且还只是一个为家中亲人过世而微红眼圈,又忍不住多嘴多舌的小青年。
他们同岁,宋致宁大了他三个月而已。
看了许久,洛一珩方才一笑,“没事,……三少。”
从葬礼现场回到家,洛一珩脱下那一身繁重的黑西装,漫无目的地,他在家里游荡,吃着饭,洗完澡,孤零零地看着电视,来回摁着那几个播放着娱乐节目的频道。
脑子里想的却是和那些欢声笑语全然无关的琐碎事。
——洛家太弱了。
没有靠山的所谓表面光鲜,永远无法和单纯权力的一手遮天对抗,他很清楚。
他得找一个人,一个能被利用的,足够强大的,一个……最好是一个……
像宋思远一样,或者比宋思远还狠,有手段,有能力的人。
电视的荧光投射在他脸上,照亮他分外凝重的表情。
四周的灯却全是黑的。
——宋思远睡觉的时候不喜欢开灯,有时候却总是看着看着电视就睡着了,因此他早也习惯了不开灯。
习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