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节

作品:《林大妞驯夫手札

    ……

    “原来如此,”陆风抚了抚下巴上的胡须,又有些埋怨的对陆明道:“都怪明小子,也不将话说清楚。”

    陆明:“……”

    他、怎么都是他的错?

    既然不是来贿赂老师,而是来看竹熊,陆风也就不那么在意了,便说道:“这食铁兽是秀儿养的,你们去找她吧。”

    说完这句话,然后混不在意的摆了摆手,将两人打发了出去。

    于是,两人谢过陆先生之后,便退了出去。

    陆明兴奋的搓手:“快走,快走,要早知道是秀儿养的,我还来找他干嘛。”

    言语之中,还带着那么一丝丝的不屑。

    庭哥儿瞧了他一眼,不过也没拆穿就是了。

    后来很长的时间,庭哥儿回忆初见陆时秀的情形,却发现记忆总是模糊不清的,后来,他只能以自嘲来开解,他们两人这是日久生情,而非一见钟情的缘故。

    也许是有个不靠谱爹的缘故,陆时秀不像一般书香门第家出身的女儿,只会一昧的清高和目下无尘,她于人情世故十分熟稔,在陆家族内的老人缘更是好的不得了,而且,因为太过能干,总能叫人忽略她的相貌。

    当然,这是庭哥儿心里自认为的,他们一家就没有丑人,更别说还有莹莹这个开挂一般的存在,反正只要是姑娘家,他这辈子也没见过比莹莹更好看的,所以,姑娘家在他心中的容貌,也就变得单薄许多。

    “你们两个是来看竹熊的?”陆时秀板着一张小脸问他俩。

    陆明连忙点头:“没错没错,秀儿我们就是来看竹熊的。”

    陆时秀点头:“行,那你们进来吧,只不过咱们可提前说好,大的许给你们摸,小宝宝可不给摸。”

    陆家这头竹熊,在当初在受伤之际被她救回来的,反正陆家后山就紧挨着一片竹林,所以即便这竹熊伤养好之后,也一直在这住着不肯走,后来更是生下一只小熊来。

    陆时秀这才警觉,原来母熊这是怀孕了,竹熊身体硕大,但幼熊体态却十分弱小,需要人来照顾,于是,陆时秀也就一直这样帮忙照看着,一来二去,也算这小竹熊半个娘了,这人和熊之间的感情,更是拉近了许多。

    竹熊憨态可掬,尤其是这幼熊,长的更是团子一般可爱,将人心都能戳化了,来看熊的人不好,这一来二去摸的人多了,幼熊体弱最后竟然生病了,此后,陆时秀便不许人再摸幼熊了。

    来看可以,想摸?没门!

    陆明也知道这规矩,于是忙不迭的点头应下:“自然,这是自然。”

    于是,陆时秀这才将两人放进去。

    这凡事一旦有了开头,接下来也便顺理成章了许多,开始陆明还能陪着他来,后来陆明不来了,他便自己来,他是这样和陆时秀说的,自己和家里吹牛自己捉了只竹熊来养,可谁知熊非但没捉到,反倒挨了一通的罚,可信都寄出去了,他也不想叫娘失望,所以来这画些竹熊小像给家里寄回去。

    陆时秀被逗的咯咯一阵娇笑,最后倒也同意了他这个请求。

    “我就是不耐烦她们总是抱进怀里团来团去,嘴上说着喜欢,可也只是当个玩物而已,你既是来画小像的,那只要你得空,什么时候来都行!”

    陆时秀性子爽利,对这等小事,并不放在心上。

    甚至对于庭哥儿的孝顺,还十分另眼相看,为了讨母亲的欢心,能够费这样大的力气,不得不说,在这样年纪的男孩,当真是十分少见的。

    叫人不自觉就降下了心防。

    开始是来给竹熊画小像,有时陆时秀自己做了吃食,也会分给庭哥儿些,若是一般人,得了这些吃食顶多会赶紧吃掉,再多感叹一下自己的好口福,可庭哥儿那是谁,别忘了,要知道当初来蜀中之前,他和奉书可是被娘培训过的,做饭……那也是颇为熟练的。

    哪怕不是很熟练,但品鉴的功夫却是一流的,因为十分有共同话题,长时间相处下来,两人到是成了知交好友。

    第122章 少年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能说十分的神奇, 比起庭哥儿来, 陆时秀是个分外老实的姑娘,这个老实并非指憨直一类, 这是个凡事喜欢脚踏实地的姑娘,做事认真不敷衍, 认准一个目标便会为之努力。

    庭哥儿莫名就觉得, 眼前这姑娘,就是和他娘有点像。

    他最初到也没一些别的想法,只是觉着, 这个姑娘指定和他娘特别谈得来。

    陆风是个不拘小节的人, 神经粗的简直堪比裤腰带, 所以, 他也没觉出不对来, 只是心下觉得, 孙庭这小子,恩, 好算个好学之人。

    总是来和他请教问题, 可不就是好学吗。

    要么说庭哥儿鸡贼呢,陆风学问多好啊, 他是狂士,但更是名士,若单论学问一途,这世间恐鲜少有敌的过他的, 更遑论区区一个陆氏族学。

    大家心里也都清楚陆先生学问一流,不过,因为脾气太怪,一般人不大敢接近,更别说请教学问,陆先生在学生的心目中,就属于那种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莲花,就像学堂里的孔夫子像,那是只能是用来供着的人。

    可自庭哥儿来找过这么几次陆时秀后,又暗地里打听了‘内部’消息,便明白,这陆先生根本不是为人倨傲,而是懒。

    说白了,就是懒的应付学生,更懒的去应酬,而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写文章和睡觉。

    陆时秀是这样和他说的:“你别看我爹那人在人前总是装成一副瘫脸,可实际上,最是禁不住人家说好话哄他的,你以后若是想请教她学问,我告诉你一个办法,你就缠他,死命的缠,总有他受不了的时候。”

    庭哥儿十分受教,于是,慢慢的,他也掌握了这其中的技巧。

    而其他人,瞧着庭哥儿连陆先生都能搞定,心中也都不禁升起了钦佩之心,待他也更是亲热了,大家对待先生,那可都是恭恭敬敬,不敢有任何僭越的,可庭哥儿对待先生,就能够在敬重之余,又多添了那么一份亲昵之意,可不就显出不同来了吗。

    更别提,这个亲昵的对象,更是食古不化,威严非常陆先生。

    这下子,真是想不崇拜都难了。

    于是乎,等明哥儿再回头再看时,就发现昔日的小伙伴整个人都变的高大上起来。

    “庭哥儿,你可真厉害,连陆先生都能搞定啊……”

    明哥儿眼神迷惑又佩服,觉得自己小伙伴真是太厉害了。

    对于这些崇拜的眼神,庭哥儿那是照单全收的,但是对于有些事情,那仍旧是不可说的。

    于庭哥儿而言,他一个人离家万里独自求学,陆时秀算是他在极度孤独中的一份慰籍,而于陆时秀而言,庭哥儿是难得能谈的来的一个朋友,虽然有爹,可跟没有也差不太多,她从小也算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也许是从小一直太过懂事,族里的长辈也很少操心,可许多人也同时忽略了一点,她也不过是个孩子而已。

    两个人就像是相互取暖的小兽,于孤独寒冷中给予对方一份支撑,所以,在这种前提之下,当年龄越来越大,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可谓是水到渠成。

    庭哥儿只独身一人,明哥儿又是大大咧咧的性子,陆老夫人年岁又已高,平日里的衣物之类,都是家中仆妇准备的,庭哥儿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受别人家的照顾,总会有看顾不到的时候,他又没那个脸主动去说,陆时秀有时见到之后,便会主动帮他,开始只是补个衣服,再然后是帮忙将衣服改大,再之后,陆时秀就将做衣服的差事给揽了过来。

    而庭哥儿呢,也习惯了有事都和陆时秀吐露,说着家里的情形,说着他娘,说着他爹还有他姐,当然,也没少了小猴子。

    这些陌生却又无比温馨的东西,于陆时秀而言,是非常遥远的,她此前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一家人可以这样的相处,父母恩爱感情融洽,兄弟姐妹之间虽有小打小闹,感情却十分深厚,只从庭哥儿的言语之中,她都能感受的到,那个家庭是多么的美好温馨。

    那时,陆时秀心中没有别其他想法,只是觉得非常羡慕,特别特别的羡慕,她总是会在私底下忍不住偷偷的幻想,要是自己有这样的爹娘该有多好。

    是的,虽然她一直都懂事早,是大人眼中的好姑娘,但内心深处,对于她爹,不是不怨的,都是女儿家,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过的这么苦。

    她想,怪不得庭哥儿这么想家,要是她也有这样一个家,是肯定舍不得离开的。

    少年少女之间的感情,就像春日的野草,只要冒了头,便开始疯长,庭哥儿从来是个喜欢凡是尽掌于手中的人,既然察觉到了自己这种心思,那便要采取某些措施了。

    即便蜀中人情较之京城开化许多,但私底下与姑娘家定终身这种事,也是做不得的。

    长时间的相处,庭哥儿对陆风可是了解的透透的,他知道陆风最喜欢什么样的女婿,所以,他被陆风瞧上当女婿,那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陆风这开始松了口,庭哥儿便开始在陆老夫人这使劲儿了,这老丈人亲自瞧上眼的女婿,跟偷偷私底下跟人家小姑娘勾搭上,这其中的差别可大了去了,这也是庭哥儿为什么先去讨好陆风的缘故,陆风同意之后,他再来找陆老夫人,这是一桩成人之美的善事,若是没有陆风在前,他大剌剌的去找陆老夫人,那可就成了心怀不轨的登徒子了。

    既是自己曾孙的好朋友,又是个懂事的好孩子,陆老夫人当然愿意做这个媒,陆风得知后,也是哈哈大笑,直夸这小子会做人,于是,两个孩子之间的事,也就顺势答应了下来。

    没有长辈,没有人牵线,但是,媳妇就这么弄回家了。

    庭哥儿心里美里那个美滋滋,只不过,在给家里写信的时候,为了他娘对秀儿有个好印象,他没说其他,只说自己的先生看中了自己,想将女儿许配给自己。

    这是此时十分常见一种姻亲关系,庭哥儿也觉得这封信,没有破绽了。

    可是他千想万想,就是没有料到一点,他这个岳父太过牛叉,以至于连他爹都听闻过陆风的大名。

    就这么给露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