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节

作品:《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

    “荀哥,你现年不过三十二,先前那模样太严肃。”

    “嗯?”荀飞光将沈歌拉自个腿上,在他耳旁低声问:“嫌荀哥老?”

    沈歌听到耳旁的气音,下意识地去摸身侧,就怕再弄下去,他腰子不保。

    荀飞光眼里滑过一丝笑意,手指在沈歌腰侧轻轻一滑,低声笑道:“我不记得事这段日子来,你我倒尝试了不少东西。”

    “一招鲜,吃遍天!要那么多新的东西作甚?”沈歌下意识地反驳,驳完方发现他荀哥说了什么,他又惊又喜道:“荀哥,你全想起来了么?!”

    “想起了大半。”荀飞光环住沈歌,“这些日子辛苦你。”

    “你我之间说这些作甚。”沈歌笑笑,顿了一会又低声道:“你记起来了就好,我总怕你不记得以前的事,我一人忙里忙外,最后训出的清凌卫不合你心意。”

    “你训出的什么都合我心意。”荀飞光道,“我不记得这段日子里,你做得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得多。我以前从不知晓你擅长管这些,是我疏忽。”

    沈歌有些羞,轻咳一声道:“你莫说,若不是我被赶鸭子上架管了这么些时日,我也不知晓我原来还能管管人。”

    “你一直都能管人,只不过你以前管的都是百姓,现如今却管着一伙军户,想来日后你若做将军,也不会做得差到哪里去。”

    沈歌忙摆手,“将军便莫说,我既不识兵法,又不会武艺,行军布阵等我一点都不会,若我真去做将军,定会笑掉人大牙。“

    荀飞光本身身体极好,想起大半后,他顺理成章地渐渐将过去十多年经历串联起来,尽管还是有些事情忘了,但总体已无大碍。

    在胡奈青与府里的几位大夫都确定荀飞光不会有大问题之后,沈歌提了许久的心终于完全放下,总算能过个好年。

    荀飞光重新接手清凌卫之后雷厉风行,整个清凌卫的动作都快了许多,年前终于将所有营房建好,里头容纳四千多人都无问题。

    蛮子这些日子来陆陆续续从北边运来粮食、棉衣等物,清凌卫的物资跟得上,将士们个个都身材魁梧,精神昂扬,叫人一瞧就知晓这是一支劲旅。

    沈歌先前统管清凌卫亦管得非常不错,不过他到底不是兵丁,身上无悍勇之气,清凌卫上下在他统管之下倒是精神饱满,不过总缺了点兵丁的气息。

    现下荀飞光重新忆起往事,雷厉手段一出,整座营地的清凌卫都心头一紧,原本那点懒散消失得无隐无踪。

    沈歌对此情况叹为观止,若他来管人,他也能管得不错,起码清凌卫的日子过得不错,日子好过之后,兵丁们自会珍惜,出的力气也不自觉会大一些。

    荀飞光管人则完全不同,这支由他一手带出来的劲旅似乎全把当精神支柱,有他在,清凌卫上下眼里都多了点亮光,坚定而凶狠的亮光。

    第91章 月俸

    那块巨大的金精石已从海岛内运了回来, 沈歌到此时方知, 金精石并非埋在地下形成的矿石, 而是天上落下的陨石。

    “这么一大块,就落在不远的岛上, 县志都无记录么?”沈歌看到搬回来的这块巨石,心中十分惊讶, 这块石头实在太大,当时掉下来的动静绝不会小。

    “谁知晓?这金精石可能五年十年前方落下来, 亦有可能千百年前就已在那儿, 县志上没有记载也不足为奇。”韶信过来看这块巨大的金精石,兴致勃勃地接话, “不过没记载最好, 此时还能便宜便宜我等。”

    这石头实在太重,不好运回来。范垂大在请示过沈歌他们后想了个办法, 专门请烧砖的兵丁过去挖了个窑, 先将这块巨大的金精石冶炼过一遍,初步去除杂质后, 方用大船把它运回来。

    沈歌他们抱着捡便宜的心思, 令范垂大多在附近找找,奈何他们将整座岛翻遍,就差没将它翻个底朝天,也没能找到哪怕拳头那样大小的一块。

    沈歌心中虽有些遗憾,但能得到这么大一块石头,已颇为满足, 不敢再贪求其他。

    金精石主要的用途乃是加入兵器中,使兵器更为坚固。加过金精石的兵器乃是神兵利器,但凡会武的人都免不了眼馋。

    韶信、荀九与百里宜几个听到消息都赶过来,力图说服荀飞光与沈歌将即将要造出来的金精石武器多分他们几把。这块金精石这样大,他们也不求多,有个十来把,心中就颇为满足。

    荀飞光面上淡淡,看不出他的想法。韶信他们眼睛一转,立刻转向沈歌,开始明里暗里地磨他。

    韶信一个大老爷们,为着兵器脸都舍了,对着沈歌那略带娇嗔的语气差点没把沈歌麻出一身鸡皮疙瘩,还是荀飞光看他一眼,他方消停。

    沈歌看着面前这一大块金精石,目光一动,忽然偏头问荀飞光:“荀哥,我们清凌卫中是否有几个身上远超一般将士的兵丁?”

    沈歌记得有好几名兵丁身手非常不错,比如章梧俦、董小伍与范垂大,他们这等身手好的士兵各有长处,乃是一等一的好兵。

    “嗯?”

    荀飞光示意沈歌接着说下去,沈歌对上他的目光,提议道:“荀哥,不如我们组一支特种兵出来如何?”

    “何谓特种兵?”

    “就是选拔出一批身手好,有绝招的兵丁,精心给他们制定最佳训练计划,请各方面的先生培养他们的技能,给他们配最好的武器,配上最佳的待遇,日后若有什么特殊任务,便可派出这么一队人。”

    荀飞光问:“按你所言,是想培养一批死士出来?”

    沈歌一愣,他前世常听到特种兵的名头,几乎在所有普通人心中,特种兵都是武力最佳的指代,甚至有些人会把这一类军人神化。沈歌自小看着相关影视长大,心中对这类军官亦佩服得紧。

    至于这类特殊的军官是否与死士有异同之处,他从未想过,当下荀飞光一提,沈歌忽然反应过来,两者还真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勉强能这么说,不过我说的特种兵个个乃军中最厉害的神兵,并不是那类用命去填任务的死士。若我们要培养,特种兵的培养费用恐怕要比死士高得多,并不好随意叫他们去送命。”

    这年头的人命不值钱,沈歌就怕荀飞光会误会自个的意思,还特地强调好几遍。

    荀飞光知晓沈歌的意思,他沉吟,“此事可行,韶信你回去拟一份报告与我。”

    韶信平生最不耐烦写这类东西,一听之下有些头疼,不过对上荀飞光,他不敢不应,“诺,属下这就去写。”

    “不单韶信去写,荀九你一道去,写好交流过再呈上来与我瞧。”

    “是,老爷!”

    比起韶信脸上出现的类似牙疼的表情,荀九神色中多了些跃跃欲试。

    特种兵虽好,但不是一时半会能弄出来的事。

    眼见已到十二月二十四,小年来临,沈歌将一切其他事务暂时放至一旁,令清凌卫众人开始准备过年。

    长州县那头已封衙,他从二十五休至年初八,县衙里每日都有捕快过来坐镇,他们要等年三十方能休息,年初二又要开工。

    若治下百姓有什么事,可到县衙直接找捕快,捕快处理不了才会上报至沈歌处。

    长州县虽是小县,但这里头大部分事宜都有三老处理,沈歌肩上的公务并不多,在这里呆着也颇为愉快。给过赏银红包后,沈歌细细交代众捕快一番,而后一直呆在清凌卫营地与将军府内准备过年。

    清凌卫营地已初步建成,新营地与旧营地相差近一里,基本喊一声对面就能听见。

    旧营地乃是大燕官方建的营地,里头简陋归简陋,却也不能随意废弃。

    朝廷派荀飞光过来坐镇,清凌卫原则上来说都是他的私兵,开年后,还有近三千的大燕官兵会过来驻守,到时他们得住到旧营地去。

    大燕派来的官兵待遇与清凌卫相差甚大,不过也无谁有话能说,毕竟他们这帮人花的是朝廷的俸禄,而荀飞光这边的清凌卫则由他自个掏腰包。

    三千多清凌卫不算多,皇帝亦知晓,一直睁只眼闭只眼,南关山高皇帝远,更无人会不长眼地提这个问题,沈歌对此相当放心。

    新营地已建好,学院亦建得差不多。

    因师生皆极少,沈歌第一步建起来的学院并不算大,也就六十三间屋子带三处庭院,里头不包含监舍,不过周围还留有许多空地,若日后要扩建亦极为方便。

    沈歌初步开了四个学院——军学院、商学院、农学院与工学院,课程仍未确定下来。

    学院属于沈歌,但他不亲自参与学院的日常管理,故院长一职落到胡奈青身上,蛮子即沈涵则为学院副院长。秦实与殷醉墨统管工学院,也是里头最主要的先生。韶信与荀九都是军学院的先生,不过军学院的院长仍未确定。

    至于农学院,这个院最小,先生未定,学生也未定,沈歌打算自个去上一些课,不过仍要另外找先生。

    商学院也好说,百里宜手下大把从商的人才,随便请一位过来,做学院的教导先生都绰绰有余。商学院的学生亦极好安置,待学成出来,跟在百里宜手下跑商便是,历练个几年,什么都能历练出来。

    四大学院都好招人,第一批学生主要来自清凌卫,培养出来的人亦要为清凌卫服务。

    军学院的人才不能外流,而农学院与工学院的学生,若实在不愿留在清凌卫及其附属机构,交够银钱当学费后亦可自由来去。

    沈歌后头有三千清凌卫镇着,开春清凌卫还会招人,有足够的武力来保障学院可按他的心愿来开办。

    他们从洋夷那撬出不少东西,大船已经开始做,海图等也有,等这几个月培养出杰出舵手与船工等,来年便可派人去外头瞧一瞧,比如说格格大陆。

    别的不说,外头的各类资源绝不会少,沈歌想让人弄一批种子与书籍回来,最好能将愿意当先生的洋夷也弄回来,给学子们教一些先前从未出现在他们脑海中的概念,让他们的眼界更为宽广。

    “学院名称我都已想好,就叫飞光学院,提醒广大学子们惜取光阴。”

    时人有避尊者讳的习惯,多一世记忆的沈歌对此并不在意,他已能料想,这座前所未有的学院必能在这个古老国家的文化史上占据一定地位,就如同古时的稷下学社般,沈歌想将荀飞光的名字留在上头,让所有人都能瞧见。

    但愿有一日,当后人回顾历史时,会心怀感激地评价,正是因为荀飞光的高瞻远瞩,出银钱出人给沈歌建这么一座学院,这个古老的国家方开这一类学院之源头,并将这种务实的学院一直流传下去。

    荀飞光生性洒脱,对学院以自个的名字命名并不在意,他对沈歌道:“用我的名讳可行,不过旁边亦加上你的名讳。”

    沈歌笑着摇摇头,对他解释道:“我名字不若你的好听,还是不加。”

    “在我心中,你的名字最为好听。”荀飞光眼里带着笑意,声音温和,“不如叫飞歌学院罢?”

    “不不不,这名字不大好听,还是用飞光学院最好。至于没用我名字命名,是否有人会记得我的问题,我觉得完全不必担心,我想,这么一座学院,后人一定不会忽视它的建校人,再不济,我们将校史写好一些传承下去便是,我相信人们必不会漏掉这样重要的信息。”

    飞歌学院这名字实在有些羞耻,沈歌不好意思用。

    荀飞光见他真心不想用自个的名字,亦未勉强。

    学院的名字确定下来后,荀飞光专门托朋友请一位书法家出山为飞光学院题匾,待来年学院开了之后便能挂上去。

    同时,荀飞光还令百里宜在大燕各府散出这个新学院的消息,借此吸引先生过来。

    飞光学院与一般学院相比,最大的优势便是银钱足够。在银钱的推动下,沈歌相信要请先生过来完全不成问题。大燕大多数有本事的人都想着将手上的手艺传承下去,子子孙孙代代无穷,不过亦绝对有人会不在意后代,而是选择拿到手中的一大笔银钱。

    “这么说来,沈歌儿,你给先生的月俸是多少?”韶信好奇地问,“怕是能有上百两罢?”

    “韶大哥觉得多少合适?”沈歌没把话说死,“一百两一年可够?”

    “一百两?”韶信有些懵,“所有先生你都要出一百两一年?”

    第92章 信件

    一百两银子足够一个五口之家在县城舒舒服服地生活六七年, 莫说是偏远的南关府, 纵使在京都, 国子监的普通先生一年也拿不到一百两俸禄。

    沈歌道:“俗话说千金买马骨,南关府偏远, 我无甚能给那些先生,唯有多出些银钱, 以此吸引有才识之人过来。”

    “话虽如此,不过每名先生一百两年俸, 这也太多了些罢。”韶信脸上仍残留着不可思议, 蹙眉道:“况且你要聘请的先生还不是能教人段文识字的科举先生,只是杂学先生。莫说一百两, 纵使砍去一半, 来南关城的先生亦会蜂拥而至,何至于此?”

    现在学院还少, 先生亦不多, 一百两虽多了些,但也不至于让韶信动容。

    可现在只是开始, 若日后更多学院建起来, 成百上千的先生来此,他们是否也要付多达百两的年俸?还有学生,先生年俸这样高,学生该出多少束脩?束脩高了之后,可有学生愿来此地读书?

    韶信并非商人,不过与百里宜相处得多, 数他还是会算。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沈歌出的这束脩都高了些。

    沈歌却坚持,“我既开了这个头,目标便不是偏安一隅的小书院。莫看现今学院还未建起,什么也看不见,日后我必让飞光学院成为大燕乃至全世界最有名的学院。”

    学院一开张,最重要的便是格调莫掉下来。若他只付先生五十两年俸,招一般的学子,看起来的确会好起步一些,不过恐怕几十上百年之后,飞光学院仍是籍籍无名的学院。

    韶信仍不大理解,“出一百两年俸就能使这学院扬名?”

    “当然不,财帛动人心,我愿付普通先生一百两年俸能使我们学院进入许多较为穷困的先生眼中。有好先生在,招到好学生的可能性亦大些。”

    沈歌早有计划,“学院教军事,教商业,教农业,也教工业,要收的学生却不是普通百姓,我要拟出考核,只招最聪明最勤奋的那批,宁缺毋滥。我不仅要给先生百两年俸,我还要给学得好的学生发奖学金,以资他们的学业。”

    韶信神色复杂地张张嘴,“我们这等学院还要倒贴学生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