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4节

作品:《深夜书屋

    “父君的剑,终究还是落到你手上了。”

    周泽沉默不语。

    “你,瞒得我好苦,我之前真的没能分辨出来,当时的那个你,居然只是你的一滴精血所化的分身,实在是太像了,真的太像了。”

    面对旱魃的倾诉,周泽继续沉默。

    “你现在,身边的女人,可不少啊。”

    旱魃慢慢的向周泽走来,同时,继续道:

    “那个女僵尸,你也不看看辈分,你可是货真价实的人家的祖宗,行吧,你们男人,反正都喜欢吃点儿嫩的。

    但在七日前,我可是再次感应到了一点点轩辕剑的气息,你居然拿轩辕剑去帮那个凡间女子治病?

    那可是轩辕剑,你也真是舍得。”

    旱魃说的,自然是林医生了。

    其实,林医生的病,真的不算什么问题,不就是艾滋罢了。

    但想要不影响她的人生,不影响她的生活,去把艾滋给治好,这个,确实很难。

    好在,轩辕剑,派上了用场。

    虽然这未免有大炮打蚊子的嫌疑,但反正剑在周泽的手上,怎么用,自然是他说的算。

    “我不介意的,真的不介意的,甚至,我还嫉妒,我嫉妒刚刚站在我身边的那个奈何桥上的女人,她居然比我先一步…………”

    说到这里,旱魃宛若害羞地低下头,摆出了我见犹怜的姿态。

    只是,

    她面对的,可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男人。

    周泽转过身,背对着旱魃,双手抓着栏杆,像是在眺望。

    天色,也很快地从午后转到了傍晚,天边,已经见到月亮的轮廓了。

    “不管如何,父君的剑,在你手上,我是愿意的,也就只有你,才能想出用分魂当自己的替死鬼吸引轩辕剑下来斩杀同时将分魂的血凝聚在轩辕剑上的手段。

    只要那滴血,还继续附着在轩辕剑上,那轩辕剑,就永远都和你存在着联系,也就无法再脱离你的掌控。

    真的,赢勾,你变了,变得让我觉得很陌生,因为以前的你,不会去想这么做,也不会去计划这么多。”

    旱魃一直在说着话,哪怕得不到丝毫的回应,但她只会认为时那个男人一贯的不擅表达。

    毕竟,

    这个世间,能配上他的,也就只有她了。

    “还记得当年父君第一次把你带回部落时,你只顾着抱着肉食坐在那里狼吞虎咽,我看见你了,你也只会傻乎乎地对我笑。”

    旱魃陷入了回忆。

    “那时候,我真的很好奇,心里想着的是,父君怎么带回来一个傻子。

    后来,开始打仗了,你一开始只是一个小兵,后来,你越来越强大了,也开始带兵了,再后来,随着部落的日益壮大,你手下的兵,也越来越多。

    我还记得在你阻击了蚩尤的那一天,你一身是伤的回来,我亲自给你包扎伤口,我埋怨你太傻,断后这么危险的事儿,还要去面对蚩尤,怎么不交给别人去做?

    你回答我的是,其他人,不配和蚩尤交手。

    那时候,我就感觉,你变了,但直到那一天,我才明白,你到底变了多少。

    已经变得让我觉得陌生了,甚至,让我觉得害怕了。

    你说,如果一切,都能定格在最开始的那一天,那该多好。

    蚩尤被斩杀的那一天,举族欢庆。

    那天,父君去后山找你了。

    你一直以为,父君让你娶我,是为了羁绊住你,让你继续为他效死。

    不是的,真的不是的,仗,已经打完了,父君已经成为人主,后来,连仙庭都挡不住他的一剑。

    其实,那一天,是我求父君去的。

    但那天,你也拒绝了父君的提议,你知不知道,那晚,在举族欢腾庆祝胜利时,我一个人,哭得有多伤心。”

    说到这里,

    旱魃怅然若失地笑了笑,

    “在你反出父君,孤身入地狱时,我多希望你能回头,看我一眼,或者,喊我一起走。

    我宁愿不要再继续当这个公主,我愿意和你一起在地狱,躺在我们两个人的幽冥之海上,坐在属于我们的白骨王座上。”

    旱魃深吸一口气,这时的她,真的和普通的女人,没什么区别。

    “原本,我以为我时间也不多了,因为其实我自己,对于能否熬过父君的剑,也没多大的把握。好在,现在轩辕剑在你的手里,悬在我们头顶上的剑,已经消失了。

    赢勾,我有很多时间,我们都有漫长的岁月,我可以等,等到你愿意接受我的那一天,我相信,那一天,不会太远。”

    说完,

    旱魃看着周泽的背影,

    等待了许久,

    见周泽没有丝毫转身和想说话的意思,

    旱魃脸上露出了一抹凄楚的笑容,

    “我等你。”

    话音刚落,

    旱魃的身形消失,

    直接出现在了百里之外。

    而此时,

    旱魃的脸上,已经充斥着一股子怨毒之色!

    “赢勾,你宁愿去在意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小贱人,也不愿意多看我一眼?

    好,你等着,我倒要看看,你能护住那几个小贱人多久,别给我机会,否则,等我元气彻底恢复,我就一个一个地把那几个小贱人都镇杀了。

    我倒要看看,到时候,你是否会后悔对我的冷漠!”

    然而,

    就在旱魃即将继续下一步的“咫尺天涯”回到自己先前无数岁月里的长眠之地时,

    她的身形,

    猛地顿住了。

    她抬起头,

    目光里,

    先前的怨毒早已经消散一空,而是被强烈的惊愕所填充。

    因为她看见,自己头顶上的月亮,不知道何时,居然变成了一把剑!

    “不可能,这不可能,轩辕剑,轩辕剑,这把剑不该是在你手上么,它怎么可能又回到了天上!

    不可能的,赢勾,你怎么会这么做,你为什么会这么做!

    那可是你费尽无数载岁月的谋划才拿到手里的剑,你怎么会把它丢开,怎么可能!”

    不管有再多的不可能,无论有再多的难以置信,任凭有再多的不解震惊,

    那把剑,

    确实明明白白地又回到了天上,

    且,

    对着地上的旱魃,

    斩了下来!

    ………………

    天台上,

    周泽继续保持着双手抓着栏杆眺望远方的姿势,

    入夜了,

    晚风宜人。

    周泽抬起头,看向了头顶的那一轮明月,

    忽然笑着唱了起来:

    “你看这个月它又明又亮,就像这个碗又大又圆。”

    许是唱得太过走调,让人觉得过于煎熬和羞耻了。

    自周泽的心里,

    响起了一道极为不耐烦的声音:

    “看…………门…………狗…………”

    番外一 百日

    闲适的风,闲适的云,闲适的雨,再加一条闲适的鱼。

    新换的真皮沙发,特意订做的茶几,专门从生产地购买来的猫屎咖啡,再配上一壶雨前龙井。

    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