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初章

作品:《您撥的號碼是空號

    一米八的挺拔身材、令人屏息的六塊腹肌。
    連閃耀的群星也為之黯淡。
    渾然天成的霸氣,一如讓眾生傾倒的總統候選人般璀璨笑靨,著實使人有股在選票上毫不猶豫蓋上印章的衝動。但這樣的他,卻說:讓我當妳的保鑣吧──
    初次見面是在便利超商門口。
    在柱子後方觀望許久,才終於決定先開口認出他:「桀。」
    他先是愣了幾秒,甫才走近我。所幸綠燈亮起,加上於虛幻網路世界事先模擬無數次的對談,場面不算太僵、氣氛不致太乾。
    踏在斑馬線上,我卻逐漸模糊了黑與白。
    「當真不會有人上到樓頂?」
    淺笑著沒應答,我逕自沿著那看似通往雲霄的天梯爬著。
    那蜿蜒、曲折、漫長的樓梯,倒頗像我看似無終點卻稍縱即逝的青春呢。
    起初他不太敢觸碰我,只是在水塔附近繞來繞去,繞得我的心都慌了。
    這裡是公寓樓頂,雖才酉時天色卻已昏暗如永夜。他關上門,讓我們與外世隔絕般,四周死寂像是墳場。他從身後環抱住趴在廢棄扶手上的我,我卻一句話也說不出口。我坐到樓梯間的最末一階上,不聽使喚的手卻已放到他腿上。這樣的肢體接觸,在暗示些什麼?不該由我來主導。
    是想得到熱切回應吧。
    抬頭凝望他臉龐,乾淨而俊俏,眉宇間散發十足男性魅力。不是非他不可,但偏偏被他勾攝。
    舌頭的交纏、唾液的交換,並非第一次,卻有著和先前截然不同的滋味。不只是唇齒間單純碰撞,更希望的是,情感交流。
    煽情的,催情的,激情的。
    太過了,就變成色情的。一種以愛為名的變相情色。
    我推開他,將一分鐘前溢滿熱情的瞳孔,重新縮放成冷淡漠然的尺寸,「你究竟把我當成什麼了?」
    短暫擁有又棄之可惜的玩偶?亦或更貼切地指出根本是砲友。
    話在嘴邊語未落,想嘲諷卻說不出口。
    他先是尷尬又驚訝的停頓了幾秒,才毫不遲疑地笑:「我不是妳的保鑣嗎?應該還記得當初說好的吧?」倘若純粹只是騎士與公主、守護者與被保護者的關係,那我們的一切作為,又算是什麼呢?
    擁抱。親吻。愛撫。
    還沒達到「盜壘」境界,卻已非「牽手」那般單純程度。
    此種關係非比尋常。而他卻還能冠冕堂皇,回答得那般荒唐,真令我受傷!不禁心涼。
    但,我依舊沒骨氣的靠在他肩膀,貪戀胸膛。
    「今天必得讓妳見識一下體育學院男人的氣魄。」
    男人的氣魄?那是什麼?該不會要如同健美選手,賣弄肌肉?我受夠。
    一隻有著傲人二頭肌的結實手臂就這樣朝我的胸前襲來,恐懼在冷空氣中凝結成霜。
    「你……幹麻?」
    他的右手折了方向,拾起我的左手,放在我胸前跳動的位置。
    是心臟。
    「這就是妳的真心。我會記住這頻率的,妳也一起幫我記著,好嗎?」
    ──我會記住這頻率的,妳也一起幫我記著,好嗎?
    是承諾,也不是承諾。說誓言又太沉重。
    「以後,別再去網路上交什麼朋友啦!妳以為有幾個真的想跟妳當什麼狗屁朋友?還不是看上妳容貌!就當作是被騙最後一次,聽我一句勸吧妹子!」
    既然如此,為何剛剛又要不顧一切給予那意味深長而又纏綿的吻?
    八成又是虛情假意的偽君子、真小人吧。
    我用自己的血肉之軀去證實──帥哥、型男大多如此低級、比想像中飢渴、比估計裡沒品、又太輕易到手。而最深愛自己的人卻從來不是自己傾心的類型。於是總在這萬丈深淵的矛盾中徘徊,鬼打牆般繞不出來。這次的私闖民宅也不例外。
    「妳又為什麼會答應和我出來呢?」
    當我回過神來,鮑凱桀已經拋出這個問號了。為什麼呢?我反問我自己,其實也很納悶。
    鮑凱桀、鮑凱桀、鮑凱桀。
    鮑愷杰、鮑愷杰、鮑愷杰。
    我想起了一個這十七年來唯一愛過的男人。
    明明一個是霸道自信的獅子,另一個則是溫柔深情的天蠍。截然不同的個性。
    「咦?凱桀,你多高啊?」
    「一百八十公分啊。」
    果不其然,太相似的體格。
    太像的姓名,我想是我自己混淆了呢。
    去年孟春,是我第四次見網友。首度是和傾慕已久的麗山高中班聯會主席,去京站威秀影城看電影,之後無疾而終。第二次是二十歲高職畢業的帥哥騎機車載我去公園聊天,之後草草結束。第三次是與十八歲混混在廢墟樓梯擁吻,被拖去無人男廁差點強暴。第四次,那天本該練團,但我竟丟下團員和二十一歲的男人約會!
    「欸,掰。團你們自己先練唄!」甩上練團室的門,我毫不猶豫。乾、淨、俐、落。
    奔跑。我從大安捷運站跑到六張犁,又從六張犁站跑回科技大樓站。我真是個大路痴!名副其實的大路痴!終於,在科技大樓站旁的麥當勞,我找到了他,鮑愷杰。
    跟照片有落差,本人比較成熟,照片中還略顯稚氣。戴著耳環,第一印象卻不是痞,而是酷勁,一股壞壞的酷勁和笑容。是的我著迷了,正所謂一見鍾情吧!我想,就是他了。
    「走吧。去我車上。」
    他的魅力不亞於陳冠希或金城武,卻意外給我一種安心、可靠的感覺。
    於是我跟著他,上了他的汽車,他問道:「那……想去哪呢?」
    「都可以啊。」對於一個正值碧玉年華少女,怎能抗拒大哥哥眼神誘惑?
    「啊,這樣呀,那不……陪我去光華商場幫我爸買電池吧!」
    我默默點點頭,啄米似的,像個乖巧小媳婦。
    引擎啟動了,他轉了轉方向盤,開始了我們今日的旅程。
    一直到了歸途,他都沒刻意碰我,我沒猜想他是正人君子,反倒有些失望。
    他將車暫停在路邊的店家旁,罪惡感作祟,催促我下車,「呃……我想我去看看他們練的狀況好了!」
    「他們?」
    「哦,我流音社的團員。」我不忘補充,「我去去就回來!很快的,等我。」
    他卻喊住我:「流『鶯』社?等等……我跟妳一起去吧!」
    一走入地下室,打開練團室的門,就看見眾人一臉錯愕,伴隨著震耳欲聾、魔音傳腦的搖滾樂,氣氛頓時尷尬了起來。
    「喲~咱們主唱大人回來啦?還帶了個男的?男朋友,還是……司機?」貝斯手忍俊不禁酸我。
    電吉他手、鼓手、鍵盤手紛紛放下手中樂器看著我,雙方對峙有些像美蘇冷戰時期,場面冰得如液態氮。
    「那妳還要練嗎,主唱?」戴著厚重眼鏡、有點呆若木雞的鼓手很不識相的詢問我意見,但這裡哪還容得下我發言吶!他又習慣性敲了一下爵士鼓。
    我沒應答,只是悄悄地又替他們關上門。踩著我的骷髏長筒靴,踏上了臺階,和他又回到了車上。他沒多問方才是什麼狀況,我們又很自然地閒聊至四點多快五點,才送我去大安站搭捷運。
    那次見面奇蹟似的什麼也沒發生,但雙方感覺都還不賴也就開始交往。
    他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情人,外表俊俏、又有內涵,懂得情趣卻不至於得寸進尺。
    我們感情是甜而不膩,讓我一再回味的!
    雖交往時他就傳簡訊跟我約法三章不可拈花惹草,我笑說女人勾引男人應該是招蜂引蝶。而他實質上也從未干涉我交友狀況,這點我相當喜歡!他給很多自由和足夠的尊重,卻不是漠不關心。
    相約出來第二次,是在台北車站旁新光三越前。我又上了他的車。害羞的我還是很安靜。只剩他嚼口香糖的聲音。關上了機,我怕爸媽又奪命連環叩。他把車停在京站附近的停車場,露天的。
    當他拿出手機,我不經意瞧見他已將桌面設成我照片,心情頓時甜得像蜜糖。
    他也調成靜音。而我卻希望它永遠別震動。
    他跑來後座,抱住我,還故作紳士的問:「我可以吻妳嗎?」
    哪有人會在接吻前這樣問啊?未免太謹慎。但我揣測當時的他不想讓我嚇到,因我看起來實在很緊張。
    他先讓我躺了下來,自己單腳跪在一旁,然後,他溫熱的唇覆上我冰冷的。起初動作很輕微,慢慢的愈來愈熱切、深切。玻璃是如此透明,春光就要外洩。
    我建議他先將車開到隱密的地方,於是他起了身將車開到百貨公司的地下停車場。環顧四周,確認沒有監視器能照到車內,他才安心地又回到後座。他要我面對他,坐在他腿上,我心頭又一揪:這是要怎麼坐啊?
    禁不起他一再央求,我跨坐在他大腿,雙手自然環抱住他頸項。這姿勢很曖昧也沒什麼好曖昧的,情侶間這樣很正常的吧?他的舌頭侵入了我,先是在我的齒上敲了敲門,便開始和我的舌玩起了捉迷藏。他的吻甜甜的,此刻我終於明白方才他咀嚼口香糖的用意。他脫去了上衣,示意要我躺著,我就像個洋娃娃,任由他對我胡來,腦袋一片空白。我以為他會對我做點什麼,但他卻沒有,只是一直親吻我。我甚至在想我們會持續舌吻到什麼時候?
    非常熱情,卻也溫柔。我貪婪地享受他帶來的這份愉悅感。消耗著他體力。直到車窗玻璃都因他的喘息和我急促呼吸而充滿霧氣,外頭酷寒和車內溫暖形成極為強烈的對比。這讓我回溯起經典電影《鐵達尼號》中的情節,蘿絲和傑克在船上裝飾用車裡激情的片段。
    他結實、黝黑的肌膚,勾引著我感官,他只需要靠舌頭,就能挑逗我所有。說來真不公平!
    難以抗拒他的誘惑。
    跟他在一起,就算只是一直親吻都不會感到乏味、無聊。
    「光陰似箭」、「歲月如梭」,曾是我以為國小作文才會出現的老梗成語,現今竟真正體悟時間消逝之快的奇妙感受。
    只是後來,他再也不接我的電話了。原因不明,我只是自己暗想:難道是厭倦了嗎?